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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乙类乙管”后,感染者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个人防护指南》,感染者居家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如条件允许使用单独的卫生间。避免与同住人员共用餐具、毛巾、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

感染者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需外出,应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等。

7.“乙类乙管”后,阳性人员可居家办公

《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防控指出,要加强工作人员症状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及时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可居家办公;如需到岗,应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与他人接触。

疫情流行严重时,取消会议、培训等线下聚集性活动,必须举办时,应减少参会人数,做好个人防护;采取弹性工作制,错时上下班,必要时居家办公,控制在岗人员数量,不提供堂食等措施。

8.“乙类乙管”后,学校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据《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强化师生健康教育,开展症状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不得带病工作和学习。学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强化个人防护、短期内实施中小学校线上教学、学前教育机构临时关停等措施。

9. “乙类乙管”后,加强重点人群保护,提高老年人疫苗接种率

国家疾控局副局长常继乐在12月27日发布会上表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是松口气、歇歇脚的信号,更不是“一放了之”。调整后的工作目标确立为“保健康、防重症”,工作重点可以概括为“三重一大”。

“三重一大”包括加强重点人群保护,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等高风险人群健康调查,做好分级分类诊疗工作;加强重点机构防控,养老院和社会福利院等机构要适时采取封闭管理,严防机构内发生聚集性疫情;做好重点行业防控,对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公安、交通等行业,建立人员轮岗备岗制度;动态开展大型密闭场所防控和大型活动管理,疫情严重时,对人员容量大、空间密闭的场所,短期内可以采取必要的减少人群聚集和人员流动等措施。

10. “乙类乙管”后,做好医疗救治资源准备,保障群众用药需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米锋在12月27日发布会上介绍,当前,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实施“乙类乙管”,是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工作等基础上作出的防控策略调整,是实事求是、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措施的主动作为,是为了不断提升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

实施“乙类乙管”,绝不是放开不管,重点是强化服务和保障。要抓实抓细医疗救治资源准备,着力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全力做好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防护和救治,特别是强化老年人疫苗接种和健康管理,切实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实施“乙类乙管”,仍然需要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要继续坚持近三年来养成的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始终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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