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梁琐记》解释:“汴地民间流传,老包(拯)奉命往陈州放粮,中途遇盗,乔装忘八(江湖中下九流妓女的鳖脚),逃出险地,幸免于难,其时正值包拯四十五这一年岁,必属厄运,因而忌言四十五岁,多改称四十四或四十六岁,以避之。”

忌“六十六”。民间以为六十六岁是老年人的一个“坎儿”,俗谚云:“年纪六十六,阎王要吃肉”。东北一带老人六十六岁生日时,要由后辈给他包六十六个饺子(一般都尽量做得小些),如果能一次吃完,就预示这个“坎儿”能够平平安安地过去。河南一带,老人六十六岁生日时,闺女要送一块肉来,大概是为了还上阎王的债,客观上却是解了老人的馋,还了女儿的愿。

关于岁数的禁忌,各地还有一些特别的说法。浙江湖州,凡年老寿终,恰遇八十一岁,不能说出这一数字,俗曰九九八十一,财数算尽,后代有穷败之意。台湾忌讳岁数逢九,以为九岁、十九岁、二十九岁……九十九岁等等为厄关,恐有病灾伤亡祸事发生。这是因为在古人的观念里,一三五七九为阳,二四六八为阴;九为阳数之极,物极必反,故是代表由盈而亏、由盛转衰的不吉数字。清人董含在《菁乡赘笔》里就说:“古人逢九,云是年必有灾殃。”所以民间忌讳岁数逢九。

忌讳的数字是因为人们认为它们对人有危险,不是孤独、离散、破财,就是临终死亡,都是大不吉利的。它们的影响力至今仍十分强大,当今各大商场衣物上的标价,非“六”即“八”;有些城市大厦的楼层没有4层、14层、24层……。反映了人们避凶趋吉,发财和长寿的良好愿望,也是人对自身本能保护的表现。但是,这类禁忌同样没有科学道理,完全是人们“心造的幻影”。

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有着深远的发展历程,形成了许多形形色色的民间习俗,不断浸润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渗透于各个角落,尽管其中有些糟粕的东西,甚至是反科学的,但也不乏有大多数民众借鉴用来趋吉避凶而舍不得遗弃的宜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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