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被侵权人(甲的儿子)可以直接要求乙赔偿侵权损害,也可以要求邻居老师赔偿。如果向邻居老师要求赔偿,邻居老师会说:“如果乙不挑衅泰迪,我家泰迪就不会咬人。我没有责任。不赔偿。你们要去找乙。不能说“与我无关”。邻居老师只能赔偿,去找乙,收回这个损失。类型4:由于违反管理条例。

被侵权人被咬的

不过,小编又发现,只有少数人会在带狗狗出门的时候把狗狗拴住和戴好防护罩罩的,大部分都是直接叫一声“小花,我们出去散步哦”,就带出来了。当然,根据各地不同的养犬规定,也许有些小型犬不需要那么麻烦。

小编假设,假设哟,假设邻居先生没有拴住泰迪+没有给泰迪戴防护罩罩是违反当地养犬规定的,泰迪散步的时候在邻居先生来不及阻止的情况下把甲的儿子咬了,邻居先生要不要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呢?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79条的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邻居先生不作为的行为违反规定在先,是存在过错的,必须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哦。

类型5:流浪狗咬人的

那如果是邻居先生养的泰迪生病了,一直掉毛,越来越丑,邻居先生忍无可忍,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把泰迪扔在一个陌生的小巷不管了。泰迪流浪几天后,因为没有能力在其他流浪狗嘴下夺食,饥寒交迫,遂而壮起狗胆把路过的甲的儿子咬了。这种情况,被侵权人(甲的儿子)找谁赔偿呢?

流浪狗,图片来自百度图库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82条的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说,就算邻居先生把泰迪遗弃了,也还是得乖乖滴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不能有“我已经扔掉了,跟我没关系”这样的观点。

插句题外话,近年好多流浪狗狗、猫猫是养狗、养猫人士不喜欢、不想养或者出于其他什么情况遗弃的。虽然说遗弃猫猫狗狗的人不会像遗弃老人那样需要承担遗弃的法律责任,但是,这种行为还是必须受到谴责的。如果不是特别喜欢、不是想一直养,可以跟小编一样,干脆不养,偶尔看看别人养的或者动物园里的就好。养了又遗弃,一方面伤害了猫猫狗狗的感情,另一方面也给社会造成安全隐患,希望大伙儿还是要慎重考虑,不能只凭一时兴起。

流浪狗,图片来自百度图库

说回正题,法条中还提到了逃逸,如果邻居先生整天虐待他家泰迪,泰迪在某天终于忍受不了,愤而离家出走。但是在泰迪离家出走期间,因为抢不到吃的,把甲的儿子咬了,邻居先生一样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哦。

话又说回来,如果找不到流浪狗的主人,怎么办?前阵子,安徽有个新闻,大致内容是有个小女孩在自家小区内玩耍的时候被狗咬了脸。那只狗呢,当场被物业的人打死了,现在找不到狗的主人,一大笔医疗费和整容费不知道如何是好。

  • 首先呢,流浪狗出现在小区内就说明物业身为管理小区的管理人未尽到管理责任,根据我们上面说过的“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 其次,一个小女孩独自在小区玩耍,以致于被狗咬伤,身为小孩父母亦未尽到监护人监护的责任,同样存在过错,要承担大部分责任哦。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上述这些场所消费的时候被流浪狗咬了,如果这些场所的管理者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就得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有人就问小编,“那我要是在某个昏暗的小巷深处被流浪狗咬了,找不到流浪狗之前的主人怎么办?”说实话,小编实在不知道怎么办?在怎么办之前,我更想知道你为什么要“立于危墙之下”。

类型6:被动物园的动物咬伤的

说起管理人的责任,小编又想起前阵子老是有报道人被动物园的动物咬伤的新闻。而开头提到的司法考试正确答案之二是这样的:戊带女儿到动物园游玩时,动物园饲养的老虎从破损的虎笼蹿出将戊的女儿咬伤,动物园应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1条的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老虎是危险的动物,虎笼破损以致于老虎蹿出来伤人,足以证明动物园未尽到管理责任。

珍爱生命,禁止下车,图片来自澎湃网

不知道是否有小伙伴在国庆期间去北京的八达岭动物园。据新闻报道:八达岭动物园的安全员每天喊300遍“别下车”的提示语。小编记得有个网友评论时认为应该喊“下车被咬死不赔啊”!

如果像上面这个八达岭动物园的新闻中提到的那样,管理员在明显的地方贴了“珍爱生命,禁止下车”的提示语,而又拿着喇叭进行了提示的行为就是尽到了管理责任。游客不听,擅自下车被老虎啥的咬伤了,动物园是可以不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不能因为老虎是动物园养的,就一定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哦。

说了那么多,有人竟然跟小编说:“狗狗那么危险,我不养狗狗,改养小猪,小猪总不咬人了吧?”小编只想说开头提到的那道多选司法考试题,最后一项正确答案是这样的:丁下夜班回家途经邻居家门时,未看到邻居饲养的小猪趴在路上而绊倒摔伤,邻居应承担侵权责任。

至于为啥正确,还是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79条中的“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哦。饲养小猪应该在猪圈里才算是主人尽到管理义务,跑到大门口绊倒别人,赔偿吧!O(∩_∩)O哈哈~

宠物猪,图片来自华龙网

好啦,今天的内容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你已经养着宠物或者打算养宠物的,最好先了解一下当地的规定哦,以免伤人又伤钱包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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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资料来源

1.2015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第67题;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7、78、79、80、81、82、83条;

3.法晚网:《八达岭动物园 安全员每天喊300遍别下车》

本期编辑团

主稿:JOJO;校对:笑言;题图:Tris;排版: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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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秦明系头条号签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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