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阿里系”商标家族。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尽管注册防御性商标在保障企业权益方面作用明显,但也存在困局。防御商标以“保护”为目的,使用的可能性很低,因此可能面临“撤三”风险。李俊慧表示,《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上述知识产权律师则认为,从中国的商标法律体系来讲,防御性商标对于企业来说,是不得不采取的一种相对经济而有效的保护商标的方式,商标申请下来后,企业每年要进行续费。即使未来有“撤三”的风险,但是对于防止别人抢注还是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将商标作为牟利手段,大量申请注册商标,给我国商标制度的健康运行造成极大破坏,严重妨碍了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利于经济健康发展。商标局将对商标注册各环节进行严密监测,在审查、异议、撤销等各环节从严审查、坚决遏制和打击恶意注册、囤积商标等非正常申请行为。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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