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时候,没有业绩,没有地位,当社内大佬提议让年轻律师成为“合伙人”时,我惊讶地发现老鼠也能成为律师合伙人。

成为合伙人后,名片上加上“律师合伙人”字样,看起来很大,洋洋得意,犹豫不决。“律师合伙人”对年轻律师来说似乎真的很有分量。

一月穿梭,创收10 ~ 100,学徒1 ~ 10,客户100 ~ 1000,是自我意识膨胀,还是过度疲劳导致神经衰弱,年轻律师莫名其妙地进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业务拓展、品牌开发,甚至当地人事、记录、

不自觉,不在乎事业收益,不在乎个人发展,转到如何做大,让团队变强。

要想工作,必须建立旧的和新的。要发展就必须改革。内部决策层要做的事情在不在决策层内的大脑中萌发的话,看起来非常不自然和可怕。

为了成就事业,每天都萌发着很多奇怪的想法。也就是说,要招募人才,占领地区,扩大宣传,建立新秩序,创造新的框架!

所有改革都离不开钱,一般来说,只要有钱,就能做想做的事。现在面临的问题不是钱的问题。即使在小穆决策会议上放声高呼,“改革发生的所有费用都由我个人承担,产生的不良后果也要我一个人承担。”没有人把这个提案付诸表决。这已经超出了“钱”可以左右的范围,因此包括“权力”和“地位”。

可以想象提出这种改革提议的年轻律师会有多苦恼。我不是搭档吗?”为什么人不能往一个地方想,使劲往一个地方写?' '

“合伙人”有“和”,但不能成为“霸”的时候,这种障碍就会成为巨大的离心力!如果一开始年轻律师不是“合伙人”,现在只是一个优秀的“专业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上有好的,温顺的就留下来,但差劲的话,就可以另谋高就。但现在年轻律师们发现这个平台是“差异”是“混乱”,年轻律师是“合伙人”时改变这个平台成为年轻律师作为“合伙人”的唯一使命!

这时,年轻律师意识到,“伙伴关系”是“斗争”,“团结”只是“斗争”的手段,需要为“团结”一群伙伴进行“斗争”。这就是律所合伙人的生存之道。“伙伴关系”在律所发展的新时期赋予了完全不同的新意义。

最初的“伙伴关系”,年轻律师是“伙伴关系”,现在年轻律师有力量的话,要积极“共同”!矛盾和斗争成为必须。

律师界的“伙伴关系”是谁发明的,发明者当初创立这个律师的合伙人一词时,有没有仔细思考过“合”和“帮”的真正含义?

一个人呼吁,大家跟随,这叫“同业”。两个人见面了,意思相符,所以称之为“同伴”。三人结义发誓,称之为“黑帮”。“合伙人”的“败走”字其实只有“人”字在旁边。所谓“帮”,一个人闹,大家跟着,真正的“帮”其实是一个人在打架。

年轻律师“合伙人”想从追随者队伍跃上指挥的舞台,这不是叛乱吗!

所以,理想创新的律师“合伙人”面临两种选择,或者注定被律所首长接受为“继承人”。自立山,重新拔旗为“王”,或新设跟随观众的“伙伴关系”组织。

而且真正选择留在“合伙人”平台的“合伙人”不是“合伙人”,只是“合伙人”,是名副其实的律师名义的“合伙人”制度。这才是真正的现实!

在“合伙人”平台上挣扎了几年后,终于累了,选择另建一座山,才意识到不是因为“天生的强大”,不是因为没有“绿叶”的情怀,而是因为律师在开始“合伙”的那一年没有正确把握“合伙”。

其实律师界的“合伙”大多数是一个人“帮”,很多律师“合”!天真地相信这是“合伙人”的真相,“合伙人”是一起和“合伙人”一起做“合伙人”的律师,这只是无数年轻律师入职时对律师青春的“重大误解”。

作者:师父之路中官法律顾问张敏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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