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董芬芬,女,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曾出版专著《春秋辞令文体研究》等。

原文题目《春秋》的文本特征和文章原则

原文来源《文学遗产》 2016年第06期

自古以来,对经典或历史的解释都脱离了《春秋》的文本性质,作者写这篇文章试图抛开经典和历史的成见,解释《春秋》的文本性质和文章原则。

文章大致分为三部分:1、《春秋》:鲁国古庙正文;二、《春秋》笔记原则;第三,结论。

首先,作者将《春秋》分为两大类。一个是鲁国的情报,另一个是列国的情报(包括王室)。根据其他事情进行调查,分析《春秋》中登载的人和事有什么背景。

第一,关于鲁

《春秋》是鲁国最多的事情。卢国书在《春秋》是宗庙的事,所以要在宗庙举行相关仪式。国军即位、大婚、国军和夫人的出国、入境、甚至死亡场都是关于宗庙香火的。医生代表国家参加赵冰、同盟会、庆建、出征,都是关于辞职的安危。有关适女出嫁、休庭、公室体面、适女福利的。日食、地震等自然灾害和人为祸与政治成败有关。这些事情既是国家大事,也是先工关心的问题,所以都要向祖先报告。

二、列国的信息

《春秋》周记录王室和列国的各种消息,为了掩盖什么事,也不是为了表扬和贬低谁,而是根据“意识”写书。第一,如果没有收到对方的正式通报,士官就不能根据臆测和传闻进行录制。第二,即使接到对方的通报,鲁国如果不在宗庙举行相应的仪式,也不能录制。列国的图书管理员有《春秋》人,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

第二,《春秋》是寺院文本,但并非所有在宗庙举行控诉制的人士都能登在《春秋》上,作者论述了《春秋》文章遵循的一些原则。

第一,礼仪记录原则。报告寺礼,卢国史可载;有正式的起诉文件,有核查意识,还能装载列国的工作,这就是礼仪实录原则。

第二,宗法等级原则。《庄子?天下》说:“《春秋》分为道名。”作为《春秋》鲁国的古墓门,裕仁和工作可能被认为是祖先们的关心,与卢公室有血缘关系,或者被认为是卢公室的姻亲或同盟兄弟。

第三,新闻即时原则。士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告诉祖先国内外发生的大事。《春秋》的所有记录都是即时的,在当时具有极高的新闻价值。“常礼不书”现象反映了《春秋》的新闻价值。

最后,作者在文末得出结论《春秋》中所载的一切都是宗庙的事。那是春秋鲁国宗庙礼仪的记录,是史官的古墓门。大卫亚设,Northern Exposure《春秋》是祖先神灵与人类后代保持联系和影响世俗政治的工具。正是这种人际沟通的宗教语境造就了《春秋》的特殊表达方式和文体风格。

(中国社会科学网长传/节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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