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南国早报

5月13日下午,南宁市民熊女士以电动车为吴对象,在辅助下停在电动车免费停车区后失踪,报警后才知道是龙光国际房地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车主:车停在路边,飞得无影无踪

熊女士对南国早报记者说,她所在的公司位于龙光国际,经常把电动车停在龙光国际的地下停车场,每当电动车出来的时候,管理停车场的人都会收取1元钱。

直到今年4月,熊女士才把电动车停在这个地下停车场,长期进入停车场,所以不知道将收费方式从被动升级为智能系统收费。

龙光国际房地产服务中心于4月1日公布了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南国早报记者黄乒斌照片

5月11日熊女士离开停车场时,系统扫描车牌后无法显示收费金额,保安没有释放。房地产服务中心要求她按照每天3元的标准补充停车费。从4月1日到5月11日共121元。否则不能坐车离开。

熊女士认为费用高,所以拒绝支付。双方陷入僵局,她留下电动车徒步离开停车场。

5月13日,熊女士再次去取车,系统扫描车牌后仍然无法显示收费金额。保安问她停了多久,她说“一天”。所以保安让她付3元钱,然后允许她坐车离开。

熊女士坐车去五代路,把车停在路边的电动车、自行车免费停车区。不久,物业服务中心的人通过微信联系熊女士的同事,通知熊女士尽快补充停车费118元。

熊女士的电动车被锁住,停在路边失踪了。南国早报记者黄乒斌照片

熊女士不管不顾。当天晚上6点左右,她去路边取车时发现车不翼而飞。她以为车被偷了,就报警了。

5月26日,熊女士的同事再次接到房地产服务中心微信,要求熊女士处理电动车,熊女士现在才确认自己的电动车被房地产服务中心“盗走”。

物管:职员的做法“不合适”

6月6日,熊女士去房地产服务中心接车,仍需支付118元的停车费。否则不能坐汽车。

龙光国际房地产服务中心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截至今年4月1日,停车场引入了人工直入费用。此后,停车场收回了自管,启动了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收费标准张贴在停车场入口等地。电动车每天3元,晚上1元。

熊女士的车从4月1日到5月11日要收费121元。5月13日,熊女士对停车场保安撒谎,只付了3块钱就把车拿走了。

当天下午,龙光国际房地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吴大伟辅路发现熊女士停放的电动车后,对其进行了“回收”。他承认:“我们员工的方法可能不太合适,但车主需要补充停车费才能找到车。”

律师:涉嫌侵犯未经授权的接送车辆

熊女士认为,物业服务中心不是执法部门,无权去市政道路“偷”她的车,没收她的车。

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韦贤利律师对龙光国际房地产服务中心的做法表示,房地产服务中心涉嫌将熊女士的车从路边拿走。

广西的律师事务所李见国律师分析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不支付停车费,可能会成为难以挽回损失的情况。因此,物业服务中心不能私自扣押业主的车辆。

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黄河律师分析说,房地产服务中心涉嫌擅自抢夺车辆,侵犯熊女士的财产权。通过发放微信向同事通报费用,涉嫌侵犯熊女士的隐私。房地产服务中心4月1日提高了收费标准,但没有告知4月1日前停车的熊女士收费标准,熊女士有权拒绝支付这笔停车费。

来源《南国早报》记者黄卓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