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新冠疫情防控后回归b型管理的原因

——权威专家详细说明新型新冠病毒感染情况,并实施“乙型乙管”系列之一

由于奥密克戎病毒致病性减弱、疫苗接种的普及、预防和控制经验的积累,我国疫情防控面临着新形势的新任务。

26日,国家卫健委宣布,将于2023年1月8日将新型新冠病毒感染从“乙型甲管”调整为“乙型乙管”。这是自2020年1月20日我国实施严格的传染病甲流预防措施以来,疫情防控政策的又一重大调整。

实施“乙型甲管”近三年的管制政策,这次为什么调整为“乙型乙管”?政策调整的主要依据是什么?调整是否意味着预防力下降?调整后会发生什么变化?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特邀权威专家、国家卫健委新冠疫情应对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万年首次回应公众关注。

问:新型新冠病毒感染从“乙型甲管”转变为“乙型乙管”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分类管理一直是我国传染病防治的战略,一直实行动态调整,依法进行科学管理一直是我国应对传染病的基本原则。

目前我国法定传染病共有40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7种,丙类11种。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中有新型新冠病毒性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等。其中新型新冠病毒性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病的肺炭疽正在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丙类传染病为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等。

要想把传染病从“乙型甲管”控制到“乙型乙管”,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根据法律对病原体、疾病性质和危险性的认识,根据人群免疫力和卫生健康系统的抵抗力,根据传染病现状和未来趋势,汇集专家智慧,参考国内外经验,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才能做出决定。

从法理依据来看,当传染病可能对公民的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时,国家可以对公民和社会采取高强度的干预措施。但是,当传染病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减弱,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减少时,国家应动态调整干预措施的强度,确保传染病预防措施得到及时优化。

新传染病出现时,由于对医院学和流行病学特征认识不足,感染力、致病力、医院变异特征不明确。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国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国在应对2003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2005年高致病性禽流感感染、2009年猪流感等新型传染病后首次引入乙类传染病(A)的经验,但随着对疾病及病原体流行规律的研究和认识的深入,临床治疗手段、疫苗和药物开发应用及有效预防措施的积累,“乙类甲冠”的非典、禽流感卷土重来

问:有网民认为,这种调整意味着预防能力下降,传染病传播得更快、更广泛。有可能吗?疫情防控以后的重点是什么?

答:调整后,将对感染者和密切者隔离、疫区封锁、交通卫生检疫等预防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乙类传染病为例,由于对传染源和密切接触者不再进行严格的隔离管理,预防措施调整初期,新型新冠病毒感染病例增加,药品供应不足、公共恐慌等现象,我们积极准备这些风险防备方案,确保协调的平稳过渡。

目前,我们要确保从预防感染到医疗,健康保护、重症预防、预防措施调整平稳有序。特别是需要关注老年人、基础性疾病人等重症高危人群的疫苗接种、个人保护、感染后及时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症和死亡。

为了有效地预防危险,需要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加强疫苗接种,特别是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的疫苗接种。二是加强药品供应保障。第三,通过在线健康咨询、合理普及药物等方式,鼓励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度患者优先选择居家隔离治疗。四是完善医疗机构分级诊疗机制,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基层诊疗能力建设,统筹新型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治疗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尽可能避免影响正常医疗服务。第五,做好风险沟通,以公众为对象,加强宣传倡导。以健康监测、个人保护、家庭合理用药、垃圾处置等为中心,建议公众了解药物使用方法、医疗时间、治疗场所等具体问题。以群众的理性和平常心应对新冠传染病。第六,关心医务人员,关心维持社会经济日常运行的人员,合理安排工作。第七,加强对病毒变异、疾病严重程度、医疗资源使用情况的监测,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资源拥挤。

问:目前病毒变异之间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这是否意味着,政策调整后,我国完全回到疫情前的状态?

答:从“乙型甲管”调整为“乙型乙管”,是根据奥密克戎突变的传播力和致病力的特点、感染后引起重症、死亡等情况、国际传染病情况变化而做出的决定。

目前,新冠传染病在全世界继续流行。国内疫情总体上处于快速上升阶段,根据各地流动性、人口密度、人口免疫水平等因素,各地疫情高峰时期可能会有所不同,今后各地对疫情流行的压力接连不断。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卫生保健系统等将根据法律规定和责任要求,继续开展相关的预防和治疗工作,并千方百计降低重症、减少死亡、维护国民健康。另一方面,特别是公众要做好个人保护,继续落实相关预防措施,减少流动和统计,减少短期流行高峰对医疗资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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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说我们已经具备了调整为“乙类乙管”的基本条件?

答:将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是聚集专家的智慧、借鉴国内外经验、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作出的决策。应该说,当前人类对新冠病毒和疾病的认识进一步加深,疾病的危害性下降,有效的疫苗和药物供给,以及应急处置能力的提升等,都为这次调整创造了条件。近三年的抗疫工作,也为调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致病性明显减弱。国际和国内监测数据证实,奥密克戎变异株的致病力和毒力相比原始株和其他关切变异株显著减弱。

二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得到普及。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4亿多剂次,覆盖人数和全程接种人数分别占全国总人口的92%以上和90%以上。

三是医疗救治能力得到提升。通过完善分级诊疗救治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增设发热门诊,增加定点医院重症病床、ICU以及相关救治设备与物资,统筹实现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

四是我国已具备包括中药、西药在内的抗新冠病毒药物生产和供给能力。

五是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健康素养进一步提升,自我保护能力逐渐提高。随着《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发布、居家治疗常用药的普及,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可居家进行健康监测和对症处置。

政策调整后,我们要克服麻痹思想,特别需要关注病毒变异监测、医疗资源使用情况监测,切实做好保障健康、降低重症、减少死亡等工作。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陈芳、董瑞丰)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7日04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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