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孔子曾直接与两位并肩作战的文化巨人交往。《史记》的《孔子世家》和《老子韩非列传》分别叙述了两个人的生平。《孔子世家》的叙事比较具体,为考察孔子的人生经验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但是司马迁采用的疏忽笔法,也在后人解读文本的过程中引起了一些歧义。对《老子韩非列传》的老子的叙述,疑点很多,过于简略,留下了一系列学术悬案。孔子去州向老人学习礼仪,具体情况怎么样?老人到底是超人还是主人?是先施后恩,还是相反?孔子和老子见面的时间里,老子藏在楚国的地方,在历史时期都是不可回避的学术议题。
除了《史记》以外,先秦的其他文献还记载了很多关于老子和孔子的事迹。将这些相关文献与《史记》对读,梳理老子、孔子人生轨迹中的重要事件,具有可操作性,可以对一些难点和疑点问题作出较为明确的回答。
孔子到周的具体时期。
孔子形象
孔子去过东周首都洛阳,对此《史记孔子世家》有以下记录。
而李子祖死后,李子和鲁南宫学习荆州礼燕。年龄、季武子毕业、平子对立。鲁南宫靖叔字鲁君说:“请孔子和适当的周。陆君与车一、二马、纵子俱在,适见周文礼,老子云。[1]1909年
文中所说的丽莎是指孟喜子。这里提到的椅子,南宫景淑均是孟熙子的儿子,对此司马贞《索隐》表示:“《左传》和《系本》,景叔和椅子都是孟熙子的儿子[1]1909司马贞所作的区分是正确的。”他说的《系本》是指《世本》,为了避开唐太宗李世民的禁忌,被称为《系本》。如果以《孔子世家》的上述记录来推测,孔子确定适当周的具体时间并不难。他在孟熙儿子、孟逸儿子、南宫景叔拜他为师时,去了周斗洛阳。因此,只要孟熙儿子去世的年份可以确认,那么,孔子去周的确切时间就很清楚了。但是,司马迁使用了叙事的叙事笔法,因此在上段文字中间插入了对孔子一生入信行为的交代,后面的叙事又从卢小公20年开始,孔子30岁开始,引起了各种猜测,使这个问题成为历史悬案。钱穆先生的《先秦诸子系年孔子与南宫敬叔适周问礼老子辨》对此进行了系统整理,引用了清人阎罗镇《四书释地续》的以下文章。
《孔子世家》是老年人适当的周礼,小公20年,孔子30年。《庄子》云云:孔子年51年,南见老气,政工9年。《水经注》云云:孔子年十七适当周,为昭公的七年。《索隐》是孟熙子卒,南宫景叔开始孔子,实景叔对老君说,合适的周又是昭公的24年。你的人该做什么?俞曰:其赵公二十四年乎?封面《曾子问》孔子说:“从很久以前开始,我就在鲁肃被埋在胡同堂里,而且,每天都有吃的。”但是昭公24年夏天5月份的乙米萨克,一天有吃的,正好符合饮食限额。也就是说,孔子从老气那里问礼的时候。他如果透露20年,定9年,都不是日食。赵七年,尽管日全食,也正好符合饮食限制,但景叔还没有在孔子旅行,为什么在合适的州?[2]90
阎若根列举了孔子关于赤柱期间的四种说法,他承认是卢小公24年。他的结论主要有两个依据。一个是当年5月出现日食,《礼记曾子问》提到孔子在向朱诺者学习礼仪时遇到日食,两者是一致的。第二,孔子赤柱在南宫景叔拜他为师后,就在当年南宫景叔开始投降孔子门下。杨玉带在《史记志疑》反驳了廉若昭的主张。
京淑是小十一年级生。赵七年,孔子十七岁的时候,景叔不仅没有游泳,还没有出生。赵二十四年,孔子三十四岁的时候,不仅儿子一方去世,景叔也没能出师。而且出生才14岁,恐怕在郡里见不到面,所以连州都没去。还有明年赵公即孙玉智、安收入鲁君拜托?这都是疑心不足的事。[3]1116
梁某认为廉若愚的结论不能成立。因为当时南宫景叔在受伤期间不能和孔子一起去洛阳。除此之外,风景的《解舂集》、蚊子令的《毛氏经问》 12是在这方面否定廉若镇的话。问题的关键是南宫景叔是否和孔子一起去了州。
《史记孔子世家》是“鲁南宫景叔彦老君说。"请适当地给孔子。"说。这里的“请与孔子适当地给予”不是要求与孔子一起合股,而是请鲁昭公帮助孔子合周。这里的“和”一词不是指参与,而是指帮助。南宫景叔的建议被采纳后,老昭公说:“和一个人一起坐车,两只、一只、一只、一只、一只、一只、一只、一只、一只、一只、一只、一只、一只、《孔子世家》的记录是。”两次出现的“and”一词分别指帮助和给予,完全没有提到南宫景叔同行的事情。阎若根对《孔子世家》的这一叙事没有深入的辨析,杨玉行等疑问来自对《孔子世家》的误读,不能成立。
如果把孔子去周的时间断定为卢小公24年,就可以从《春秋》、《左传》的相关记录中得到
印证。《左传·昭公七年》记载,孟僖子随君前往楚国,因为不能相礼而深感惭愧,在其去世前嘱咐两个儿子拜孔子为师。《春秋·昭公二十四年》记载:“春二月丙戌,仲孙貜卒。”这里所说的仲孙貜,指的就是孟僖子。他在这年二月去世,他的两个儿子孟懿子和南宫敬叔,必然要遵循父亲的遗嘱,拜孔子为师。他们请求昭公帮助孔子赴周,可视为送给老师的见面礼。《春秋·昭公二十四年》记载:“夏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从孟僖子去世到出现日食,中间相隔两个半月。《礼记·曾子问》记载,孔子在周向老子学礼,处理丧葬事务时遇到日食。从时间上推算,这是完全可能的。在两个半月的时间里,他能够从鲁地到达洛阳,并且与老子接触。
《孔丛子·嘉言》篇对于孔子赴周有如下记载:
夫子适周,见苌弘,言终退。苌弘语刘文公曰:“吾观孔仲尼有圣人之表,河目而隆颡,黄帝之形貌也。脩股而龟背,长九尺有六寸,成汤之容体也。然言称先王,躬履廉让,洽闻强记,博物不穷,抑亦圣人之兴者乎?”刘子曰:“方今周室衰微,而诸侯力争,孔丘布衣,圣将安施?”[4]1
这里提到孔子与苌弘的会面,以及苌弘与刘文公的对话。苌弘、刘文公都是周王朝的大夫。苌弘始见于《左传·昭公十一年》,哀公三年被杀。刘文公始见于《左传·昭公二十二年》,卒于定公四年。孔子赴周的昭公二十四年前后,正是这两个人物最活跃的时期。当时周王朝出现内乱,王子朝与敬王争权,互不相让。苌弘、刘文公极力拥护周敬王,《左传·昭公二十三年》记载苌弘对刘文公的勉励之词,断定王子朝必败。《左传·昭公二十四年》又记载两人的对话,苌弘还是鼓励刘文公,对王子朝应该无所畏惧。孔子是在苌弘、刘文公力挽狂澜之际到达洛阳,他与苌弘的会面是可能的,《孔丛子·嘉言》篇的上述记载有历史依据。由此看来,孔子赴周是在鲁昭公二十四年,即公元前518年。按照《史记·孔子世家》的记载推算,孔子当时三十四岁。《孔子世家》先是叙述孔子赴周问礼之事,然后按照时间顺序记载孔子的社会活动。其中提到他三十岁时与齐景公的对话,三十五岁在齐国欣赏《韶》乐的情景,而没有涉及他三十四时的活动。显然,由于前面已经记载孔子三十四岁赴周学礼一事,后面也就没有重复的必要。在司马迁看来,孔子赴周学礼与老子相见,是孔子一生最重要的事件,在后代引起的反响极大,因此,在《孔子世家》中把这一事件的记载提前单列,置于孔子重要社会活动的首位。司马迁没有完全按照时间顺序讲述孔子的行迹,有他自己的精心调遣,由此引起后代许多误解,使孔子赴周学礼一事成为学术悬案,以至于有的学者竞怀疑是否实有其事。
二 老子的藏室史之职与孔子的学礼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称,老子是“周守藏室之史也”,司马贞《索隐》写道:“藏室史,周藏书室之史也。又《张苍传》‘老子为柱下史’,盖即藏室之柱下,因以为官名。”[1]2140《史记·张丞相列传》称张苍:“秦时为御史,主柱下方书。”张苍在秦代曾经任柱下史,负责管理朝廷的典籍文献,因此,人们也把周王朝守藏室之史称为柱下史,老子曾任此职。按照通常的理解,老子在周王朝的职责是管理朝廷收藏的典籍文献,可是,从孔子赴周向老子学礼的相关记载来看,老子在周王朝所担当的职责又不限于典籍文献的管理。
老子像
《史记》的《孔子世家》、《老子韩非列传》,对于孔子向老子问礼之事俱有记载,叙述的均是老子对孔子的教诲之语。老子对孔子所作的开导,着眼于如何处事做人,劝他“为人子者毋以有己,为人臣者毋以有己”;又劝他“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态色与淫志。”这些话语都是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至理名言,但没有涉及具体的礼仪。那么,孔子是否真的向老子问礼,学习礼仪方面的知识呢?《礼记·曾子问》的相关记载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礼记·曾子问》有三个条目涉及孔子向老子问礼、习礼的内容,首个条目如下:
曾子问曰:“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则有变乎,且不乎?”
孔子曰:“昔者吾从老聃助葬于巷党,
及堩,日有食之,老聃曰:‘丘,止柩就道右,止哭以听变。’既明反,而后行,曰:‘礼也。’反葬而丘问之,曰:‘夫柩不可以反者也?日有食之,不知其已之迟数,则岂如行哉!’老聃曰:‘诸侯朝天子,见日而行,逮日而舍奠。大夫使,见日而行,逮日而舍。夫柩不蚤出,不莫宿,见星而行者,唯罪人与奔父母之丧者乎!日有食之,安知其不见星也?且君子行礼,不以人之亲痁患。’吾闻诸老聃云。”[5]545-546
曾子提出的问题很特殊:如果送葬途中遇到日食,该怎么处置?是否不再继续前行?孔子讲述他跟随老聃料理送葬的经历,回答了曾子的提问。当时是送葬途中遇到日食,老聃令把灵柩停放在道路右侧,停止哭声,日食消失后继续前行。葬礼结束之后,老聃向孔子讲述了这样做的道理:送葬一定要在白昼进行,不能披星戴月。如果发生日食,就可能有星辰出现,此时如果继续前行,无异于夜间送葬。从上述记载可以看出,老聃不但熟悉葬礼如何处理遇到日食这种意外情况,而且能够讲出其中的道理,对丧葬礼仪具有专门的知识。
孔子讲述他与老子一道料理送葬期间出现日食的偶然事件,孔子赴周学礼是在昭公二十四年,这年确实发生日食,《春秋·昭公二十年》作了记载:“夏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对此,杨伯峻先生作了如下解释:
公元前五一八年四月九日日环食,起于西伯利亚西部,略偏东,即向西北而入北冰洋,鲁都不能见。诸家以为入食限,仅推算得之。参朱光鑫《历代日食考》及冯澂《春秋日食集证》。[6]1449
杨先生所给出的结论有充分的科学依据,是可信的。这次日食鲁国都城所在地无法见到,因为所处地域偏东。但是,周都洛阳位于鲁国都城西部,两地距离远达三百多公里,能够见到日食。《礼记·曾子问》的记载有力地证明,鲁昭公二十四年发生日食期间,孔子正在周都跟随老子学礼,而不是在鲁地。
《礼记·曾子问》还有如下记载:
曾子问曰:“下殇土周葬于园,遂舆机而往,涂迩故也。今墓远,则其葬也如之何?”
孔子曰:“吾闻诸老聃曰:‘昔者史佚有子而死,下殇也,墓远。’召公谓之曰:‘何以不棺敛于宫中?’史佚曰:‘吾敢乎哉?’召公言于周公,周公曰:‘岂不可?’史佚行之。下殇用棺衣棺,自史佚始也。”[5]549
曾子此次所问,是丧葬经常遇到的问题:古代对于夭折而死的人进行安葬,是把停尸之床运到墓地,然后殓入棺中。古代墓地距离人的居住区较近,可以采取这种方式。可是,到了春秋时期,墓地与居民区之间的距离已经很远,该如何处理呢?对此,孔子以老子讲述的历史故实做了回答。西周初年朝廷大臣史佚的儿子夭折,墓地很远。昭公建议他在宫中入殓,然后运往墓地下葬。征得周公的同意,采用了这种方式,是丧葬之礼的变通之举。老子熟悉这种处理方式的由来,把它讲述给孔子,孔子又向曾子作了传授。
《礼记·曾子问》末尾条目有如下记载:
子夏曰:“金革之事无辟也者,非与?”
孔子曰:“吾闻诸老聃曰:‘昔者鲁公伯禽有为为之也。’今以三年之丧从其利者,吾弗知也。”[5]549
子夏的提问是针对当时丧礼的哀不足而发。按照古礼的规定,哭丧者在悲哀达到极点时要以手捶胸,即所谓的辟。子夏向孔子询问,哭丧者遇到战争之事而不再以手捶胸,是否属于违礼之行?孔子转述老子的话语,追溯这种变通性的由来:鲁国早期君主伯禽在哭丧之际由于出现战事,他在痛哭之后就未再以手捶胸,马上率兵出征,因为形势十分危急。随后,孔子补充道,现在的人都是以逐利为目的,征伐不止,哭丧而不再捶胸,我不知道怎么看待这种做法,实际是对此表示不满。孔子对子夏提问所作的回答,还是援引老子的话语为依据,再次表明孔子曾经向老子学礼,其中主要是丧礼。
《礼记·曾子问》三次提到孔子向老子学习丧礼之事,并且每个条目都援引老子的话语。关于《曾子问》一文的性质,孔颖达写道:
郑《目录》云:“名为《曾子问》者,以其记问多明于礼,故著姓名以显之。曾子,孔
子弟子曾参。此于《别录》属丧服。[7]1388《曾子问》主要是孔子与曾参之间的对话,涉及的均是与丧葬之礼相关的事项。孔子学说在传承过程中,曾参所起的作用尤为显著,《曾子问》的可信程度是较高的。虽然不是正史,但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老子在周王朝担任守藏室之史,负责管理朝廷收藏的典籍文献。那么,他的这种任职是否有机会参与丧礼呢?这从藏室史的隶属关系中可以找到线索,得到答案。《左传·昭公二年》记载:“晋侯使韩宣子来聘……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杨伯峻先生注云:“大史掌文献档案策书。”[6]1226鲁国朝廷藏书的管理属于大史的职权范围,由此推断,老子所担当的藏室史之职,是周王朝大史的下属。
大史,《周礼·春官》对于其职责作了明确标示,其中写道:“大丧,执法以莅劝防。遣之日,读诔。凡丧事考焉。小丧,赐谥。”[8]818大史在朝廷丧葬礼仪中发挥重要作用,带有督察的性质。对于其中的“执法以莅劝防”之语,孙诒让写道:“劝防本丧祝所管,大史抱丧葬之法以莅其事,备有遗失也。”[9]550大史对丧葬起督察作用,自然要全程参与。大史的下属有小史,还有府、史、胥、徒。老子所任的藏室史是大史和小史的下属。既然无论大丧小丧,大史都要全程参与,对礼仪起督察作用,那么,作为藏书史的老聃,当然有机会参与朝廷的丧葬活动,并且对礼仪很熟悉。从藏室史与大史的隶属关系,及大史的职能考察,《礼记·曾子问》所载老聃向孔子传授丧礼之事是可信的,熟悉丧礼可以说是老聃的专业特长。
老子在周王朝任藏室史,他的上司是大史。周代见于记载最早的大史是史佚,《左传》六次提到他,分别见于僖公十五年、文公十五年、宣公十二年、成公四年、襄公十四年、昭公元年。《礼记·曾子问》记载,老聃向孔子传授丧礼时提到史佚,可见他对这位周初大史是熟悉的。
老聃在周王朝的任职使他有机会参与丧礼,对丧礼很熟悉。由此而来,《老子》第三十一章也就以丧礼来阐发自己的理念: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众多,以悲哀莅之;战胜,以丧礼处之。[10]126-127
《老子》一书总体上对礼持否定态度,对它多有批判,基本不对具体礼仪加以陈述。第三十一章属于例外,是由于反对战争而提到军礼和丧礼。他对军礼和丧礼的尚右指出其合理性,因为同属凶事。显然,这与老子在周王朝任藏室史时曾经参与丧葬活动,并且熟悉丧礼有直接关联。丧礼尚右,《礼记·曾子问》所载老子、孔子助葬而遇日食一事,老子令孔子“止柩就道右”,体现的正是丧礼尚右的规定。
老子所任藏室史的上司是太史,所以后代传说就把老子本人说成是周太史。《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有如下记载:
自孔子死后百二十九年,而史记周太史儋见秦献公曰:“始秦与周合,合五百岁而离,离七十岁而霸王者出焉。”或曰儋即老子,或曰非也,世莫知其然否。[1]2142
这里所引太史儋之语,还见于《史记》的《周本记》和《秦本纪》。太史儋见秦献公,是在秦献公十一年(公元前374),上距孔子去世一百一十九年。这里的周太史儋与老聃不是同一个历史阶段的人物,但有人认为太史儋即老子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其原因,那就是老子在周王朝所任的藏室史之职与周太史有关联,太史是他的上司。再加上聃、儋读音相近,因此,后人有时便把二者相混淆,误认为太史儋就是老聃。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开头写道:“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姓李氏,名耳,字聃,周守藏室之史也。”后面又写道:“老子,隐君子也。”把这两段文字相串联,很容易给人这样的印象:老子是楚人,隐士,后任周守藏室之史,是从楚地到周王朝入仕任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无这种可能?清人汪中在《老子考异》中提出质疑,否定这种可能性。钱穆先生赞同汪中的说法,他写道:“汪氏疑楚人隐者不为周史,是也。”[11]7汪氏、钱氏的怀疑是有道理的,在整个春秋时期,见不到楚人入仕于周的记载,其他诸侯国成员在周室任职者也极其罕见。老子不可能是由楚国隐士而入仕于周,而他确实在周王朝任藏室史之职。合理的解释只有一种,那就是老聃乃周人,是在本地入仕。春秋时期实行的是世卿世禄制度,平民百姓的后代无缘到周王朝担当藏室史之职。老子姓李氏,从他的姓氏考察,应是周王朝贵族的后裔。李,有时指外交使者。《左传·僖公三十年》有“行李之往来”的说法,杨伯峻先生写道:
行李,古代专用司外交之官,行人之官也,亦作行理。昭十三年《传》“行李之命无日不至”是也。参顾炎武《补正》。[6]480
行李指外交使者,老子姓李,他的祖先可能充当过外交使者。《管子·法法》篇称,舜为首领阶段,“皋陶为李”。尹知章注:“古治狱之官。作此李官。”[12]93李,有时指法官或作理。老聃姓李,再加上藏室史所属的太史系统充当丧礼督察的角色,以及《老子》与后代法家的密切关联,老聃出自法官家族,是治狱之官后裔的可能性更大。
老子在后代被神化,成为道教的通天教主,因此,对于他的李姓也作了神秘的解说。《老子韩非列传》张守节《正义》引《玄妙内篇》云:“李母怀胎,八十一岁,逍遥李树下,乃割左腋而生。”[1]3139这是道教的附会之说,不足为信。
老聃应是生于周地,出自法官或外交使者家族,以贵族后裔的身份入仕于周,任藏室史。至于《老子韩非列传》称他为楚人、隐君子,那应该是他后来的居住地和身份。
三 老子的自周入楚而隐
老聃是楚地的隐居君子,不但《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有明确记载,先秦其他多种文献也反复提及。由此看来,老聃确实曾经居住在楚地,隐居不仕。那么,他是在哪个时段,以何种方式由周入楚呢?这从《左传》的相关叙事可以找到线索。
如前所述,孔子入周向老聃学礼是在鲁昭公二十四年,在此期间,周王室正发生内乱,王子朝与周敬王争夺王位。王子朝居于王城,周敬王居于王城之外。王子朝居于王城,因此,东周王朝的珍宝、典籍都在他的掌控之下。《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记载,周敬王借助晋国的军事力量与王子朝相争,原来拥护王子朝的朝廷大臣召简公亦反戈,驱逐王子朝:
召伯盈逐王子朝,王子朝及召氏之族、毛伯得、尹氏固、南宫嚚奉周之典籍以奔楚。[6]1475
王子朝奔楚是在鲁昭公二十六年,也就是孔子赴周向老聃学礼之后的第二年。这是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王子朝入楚不但有周王朝一大批高官及其家族成员相伴随,而且还把许多周王室所藏的典籍带入此地。对此,清人惠栋评论道:
周之典籍,尽在楚矣。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左史倚相、观射父读之。而楚《梼杌》之书,颇可观。《周语》采之,流及屈、宋,而楚骚比于周《雅》,书之益人如是。[13]246
惠栋充分注意到周典入楚所产生的巨大文化效应。不过,他提到左史倚相能读三坟、五典方面的记载,见于昭公十二年,是在王子朝奔楚之前。观射父回答楚昭王有关祭祀方面的询问,见于《国语·楚语下》,是在王子朝奔楚之后。
王子朝入楚携带周王室的大量典籍和许多朝廷官员,由此推断,当时任藏室史的老聃也应该随从前往。王子朝携带周室典籍入楚,需要专门人员加以管理保护。老聃作为这方面的官吏,对于入楚一事无法推辞和拒绝。即使他不想前往,在当时的形势下也是身不由己。有些涉及这个历史阶段故实的早期典籍,透露出老聃由周入楚的信息。《左传·哀公六年》有如下记载:
是岁也,有云如众赤鸟,夹日以飞三日。楚子使问诸周大史。周大史曰:“其当王身乎!若荣之,可移于今尹、司马。”
王曰:“除腹心之疾,而置诸股肱,何益?不毂不有大过,天其夭诸?”遂弗萗。[6]1635-1636
文中的楚子,指楚昭王。当时出现异常的天象,楚昭王派人向周太史询问其中的缘故。对于其中的周太史,服虔作了如下解说:
诸侯皆有太史,主周所赐典籍,故曰周太史。一曰:是时往问周太史。[13]275
服虔对于周太史的解释列出两种说法,一指楚及其他诸侯国执掌周室所赐典籍的太史,均是本地官员;二是指周王朝的太史。服虔倾向于前一种说法。对于服虔所作的解释,杨伯峻先生作了如下辨析:
周未尝赐典籍与楚,王子朝奉周典籍奔楚,亦不得谓之周太史。如宣二年《传》:“太史书曰”,襄公二十五年《传》“太史书”,皆晋、齐本国之大史,楚有大史,亦不得称周大史。一谓是往问周大史,沈钦韩《补注》举《说苑·君道篇》为证,是也。《说苑》云:“昭王患之,使人乘驿,东而问诸太史州黎。”且此时昭王在域父,距周室近,距楚反远,故至王城问也。[6]1635
杨先生称楚国朝廷任职的太史不能称为周太史,这个结论是正确的。至于承袭沈钦韩的说法,把周太史说成是周都王城任职的太史,则经不起推敲。《左传·哀公六年》记载“秋七月,楚子在城父,将救陈。”并且于当月去世,向周太史询问异常天象之事就是在此期间。城父位于今河南平顶山附近,如果楚昭王派人向周王朝进行询问,应该是向西北行进,而不是像《说苑·君道》所说的“东而问诸太史州黎”,那与周都洛阳是南辕北辙。《说苑·君道》篇所说的太史州黎,并不是当时正在周王朝任职的太史,而是另有所指。
如前所述,王子朝携带周王朝一大批官员及许多典籍入楚,太史的下属有专门管理典籍的藏室史,太史对典籍的管理保护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由此推断,《左传·哀公六年》所说的周太史,既不是在楚国朝廷任职的太史,也不是周王朝当时在职的太史,而是随王子朝流亡到楚地的周太史。他在楚国朝廷没有任职,但楚王遇到灾异事象派人向他询问。如果《说苑·君道》篇的记载可靠,这位流亡到楚地的周太史之名为州黎,既然太史随王子朝流亡到楚地,作为他下属的老聃奉命相随是完全可能的。楚昭王卒于鲁哀公六年(公元前489),上距王子朝入楚的昭公二十六年(公元前516),计十七年。当年流亡入楚的周太史在楚昭王去世那年仍然健在,故楚王派人向他询问,《左传》仍以周太史称之。
《说苑·君道》篇叙述楚昭王派人向太史询问灾异之事。“东而问诸太史州黎”。[13]23当时,楚昭王在城父,即今河南平顶山一带,从这里向东推移二百公里左右,就是属陈地的苦县,即今河南鹿邑。据《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的记载,老子是“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从周太史所处空间方位判断,他与老子的住处相距不远,或者就在同一地区。造成这种巧合的原因,要从楚国对政治流亡人员的安置方面去寻找。楚国对于进入楚地,并且被接纳的政治流亡人员,不是安置在楚国腹地,而是让他们居住在淮河以北,即楚国的北部。《左传·定公五年》记载,吴国夫概王“奔楚,为棠谿氏”。杨伯峻先生对此作了如下解释:
《潜夫论·志氏姓》:“棠谿,谿谷名也,在汝南西平。”汪继培《笺》谓“西平”当作“吴房”,盖据《水经·濯水注》,实不必。棠谿在今河南遂平县西北,见杨守敬《水经注疏》卷三十一《濯水》。与后汉之西平接界,王符时或属西平县也。[6]1551-1552
夫概王是吴王阖庐之弟,他在流亡到楚国之后向被安置在汝水流域,位于楚国北部要塞方域之外,所处纬度上与老子所在的苦县大体相近,两处距离二百公里左右。从楚国对夫概王的安置地域推测,王子朝率众入楚后,可能被安置在当时属于陈地、而实际上是楚国领地的河南苦县一带。周太史、老子均居住在这个地区,因此,楚昭王在城父可以派人东行而向周太史询问灾异之事。苦县应是老子入楚之后的居住地,而不是他的籍贯和出生地。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有如下记载:
老子脩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
居周久之,见周之衰,乃遂去。至关,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馀言而去,莫知其所终。[1]2141
以上记载带有传说的性质,但是其中所说的老子“见周之衰,乃遂去”,却是历史事实。这里所说的“周之衰”,指的是周王朝内乱。所说的“乃遂去”,指的是离开周地。关于老子“至关”,古代或把关说成是函谷关,或者说成是散关,司马贞《索隐》列举了两种不同的说法:
李尤《函谷关铭》云:“尹喜要老子留作二篇”,而崔浩以尹喜又为散关令是也。[1]2141
李尤是东汉人,崔浩是北魏人,他们把老子所至之关分别说成是函谷关和散关。函谷关在今河南灵宝北,在周都洛阳西部。称老子过函谷关,由此衍生出老子入秦,西去化胡等一系列传说。散关位于今陕西宝鸡附近,断定老子经过的是散关,也是认为他从洛阳西行。对于关尹之称,黄瑞云先生提出如下质疑:
“令尹”是楚官名,其地位相当于秦之丞相。中原关隘的守吏根本不得称为令尹。[15]115
黄先生的质疑是有道理的。既然中原关隘的守吏不能称为令尹,而老子所经关隘的守吏称为令尹,所以,老子所经过的关隘不是函谷关,也不是散关,而是属于楚国管辖的关隘。关隘守吏而以令尹称之,反映的是楚文化的属性。章太炎先生在《訄书》重订本《官统》中有如下论述:
楚相曰“令尹”,上比国君;(尹即古君字。故《左传春秋》“君氏”,《公羊》作“尹氏”。上世家族政体,君父同尊。父从又持杖,君亦从又持杖。《丧服传》曰:“杖者,爵也。”)其君曰:“令长”,下比百僚。(楚官有“莫敖”,其君早殇及弑者亦曰“某敖”。敖本酋豪字,犹西旅献豪,今作“獒”也。此亦君臣同号之一事。)[16]255
楚国有君臣同号的情况,既然如此,楚国行政长官称为令尹,管理关隘的长官,当然也可以称为令尹。关令尹之称,表明老子离开周都之后,是经过楚国关隘而最后隐居于苦县。
老子由周入楚,在苦县隐居,那里在唐代时还有老子的宅和庙。《括地志》写道:“苦县在亳州谷阳县界,有老子宅及庙,庙中有九井尚存。”[17]137老子入楚之后隐居在苦县,因此,那里有他的宅及庙的遗迹。
四 孔子、老子在楚地交往传说的生成背景
老子自周入楚后居于陈地苦县,成为一名隐士。老子隐居之后是否还与孔子见过面,正史无明文,《庄子》一书则多次出现老子与孔子对话的寓言,有的还明显是以老子隐居之地为背景。《庄子》的寓言有许多虚拟成分,不能全都以实求之。但是,其中有些情节、场面并非纯属子虚乌有,而是有历史和现实的投影。
《庄子·天运》篇有如下记载:
孔子行年五十有一而不闻道,乃南之沛见老聃。老聃曰:“子来乎!吾闻子,北方之贤者也,子亦得道乎?”孔子曰:“未得也。”老子曰:“子恶乎求之哉?”曰:“吾求之于度数,五年而未得也。”老子曰:“子又恶乎求之哉?”曰:“吾求之于阴阳,十有二年而未得。”[18]516-517
这则寓言把孔子、老子相见的地点设定在沛,对此,《经典释文》收录司马彪的如下解释:“老子,陈国相人。相,今属苦县,与沛相近。”[18]516司马彪的注解是正确的,这则寓言是以老子的隐居地为背景。《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定公八年,孔子年五十。定公九年,孔子年五十一,任中都宰,并且治理有方,政绩显著。孔子五十一岁并没有前往楚地拜见老子一事,这则寓言属于虚拟。令人深思的是,孔子在追述自己求道经历时,并没有从青年时期开始说起,而是只往前追溯十七年。先说十七年之中的前五年,其次再说以后的十二年。也就是说,孔子的追述是从他三十五岁说起,未涉及三十四岁以前的经历。如前所述,孔子是在三十四岁赴周向老子学礼,这则寓言是虚拟老子、孔子第二次相见的情节,所以,把地点锁定在沛,把孔子对学道经历的追述限定在此前的十七年。如果不是出自这种考虑,不会有五十一岁和十七年两个时段的设定,两人在周都的交往作为预设和铺垫潜藏在寓言的时间背景之中
《庄子·天运》篇所载老子与孔子对话的寓言不止一则,在上面所述寓言之后,又有孔子、子贡相继与老子对话的故事,再往后面又是孔子与老子相见的传说,是《天运》篇结尾的段落,开头如下:
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自以为久矣,孰知其故矣。以奸者七十二君,论先王之道而明周、召之迹,一君无所钩用。甚矣夫!人之难说也,道之难明邪?”[18]531
这里出现的是老年孔子,是在游历多个诸侯国之后与老子相见。这则寓言提出一个问题,即孔子离开鲁国期间所经历地域与老子的隐居之处是否距离很近?两人是否有机会相见?
老子隐居于陈地苦县,孔子在离开鲁国期间确实在陈地有过较长时间的停留。据《孔子世家》记载,孔子第一次驻留于陈国是鲁定公十四年开始,在那里长达三年,是五十六至五十八岁期间。孔子第二次入陈是鲁哀公三年,孔子六十岁,在那里停留一年。哀公四年,孔子困于陈、蔡之间。老子入楚是鲁昭公二十四年(公元前518),下距孔子首次入陈的定公十四年(公元前496)二十二年。距孔子第二次入陈的鲁哀公三年(公元前492)二十六年,相隔时间不是很长。老子是位长寿之人,《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称:“盖老子百有六十馀岁,或言两百馀岁。”这种传闻可信度很有限,但老子高寿则是事实。由此推断,孔子两次驻留陈地期间,老子仍然健在。陈都在今河南淮阳,再往东百里就是老子隐居的苦县,两地相距较近,孔子在陈期间有与老子相见的可能。至于这种可能是否成为现实,已经无法考证。先秦许多典籍都提到孔子、老子在楚地的直接交往,那是因为历史上确实存在这种机遇。在书写叙事过程中,两位文化巨人在楚地见面的机遇和可能性,作为缘分和事实加以展示。至于《庄子》书中出现的两人交往的频率很高,一方面是因为老子、庄子同属道家学派;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老子隐居的苦县与庄子的故里亳县相邻。对于庄子而言,老子具有前代乡贤的性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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