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6日。

  2.领取地点:中国海峡人才市场龙岩分部(龙岩市新罗区闽西交易A6幢原行政中心三楼市人力资源超市),联系电话:0597-2130033、2130038。

  报名人员应亲自领取,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如是委托亲朋好友代领,需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四)笔试成绩公示、体检人员确定

1.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

在龙岩市民政局

()、

龙岩人才网

()

和龙岩市人力资源市场网

(!en)公布。

  2.组织体检:2020年6月20日-2020年6月30日,由相关县(市、区)民政局指定时间和医院,根据报考同县(市、区)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将从报考同一县(市、区)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安排体检。递补体检后仍出现招募岗位空缺,由市民政局将空缺的名额在县(市、区)之间进行调整。确定体检人选时若出现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以试卷前五十题得分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若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岗位所在地县(市、区)、镇(街道)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彩照1张(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如放弃体检资格,请在体检前两天与相关县(市、区)民政局基政股联系,并附放弃体检资格的书面材料。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体检缺席者,取消入选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入选或取消入选。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第一次体检费用由相关县(市、区)民政局负责。体检合格后放弃入选资格的,体检费用需考生个人承担。

  (五)公示并确定人选

  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21日,相关县(市、区)民政局对体检合格的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审核后,将审核确认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六)签订协议

  2020年7月22日-2020年7月29日,由相关县(市、区)民政局组织入选毕业生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市民政局、省民政厅备案。

  (七)岗前培训

  2020年7月30日-2020年8月10日,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集中培训。

  (八)派遣报到

  2020年8月15日前,由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安排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服务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报到。接收单位应做好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组织招募进度安排,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若有调整,市民政局将及时在“龙岩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发布有关信息。

三、待遇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3485元。同时,参照服务社区所在的城市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由服务所在县(市、区)民政局依托当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以缴费时点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标准,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生育、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实行贫困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二)期满政策

  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参加服务社区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2.在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安排当年招录计划数10%的职位,定向招录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3.当年服务期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承担服务社区计划招募任务的县(市、区),在开展事业单位招聘时,应根据当年期满人员数量,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采取“专门岗位”或专项招聘方式,面向服务社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招聘。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各地规定条件的,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以直接聘用,在原服务单位直接聘用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社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免试入读我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5.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有就业意愿的,由服务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及时纳入当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计算工龄。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高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低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重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岗)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等就业优惠政策。

四、服务管理

  (一)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管理

  服务期间,户籍关系由毕业生自行迁往家庭户籍所在地。毕业生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凭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社区。服务期间申请入党的,由服务社区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经费保障

  1.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体检、培训经费以及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补助从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

  2.各有关县(市、区)民政局要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足额落实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助等资金。服务期间解除协议的,应于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每年年底前,将高校毕业生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市民政局。

  (三)日常管理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培养使用并重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1.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所在的县(市、区)民政局、所在街道(镇)和社区党组织要担负起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组织实施的领导责任,经常性检查指导、督促落实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其在社区服务情况,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组织教育培训和安全健康等日常管理工作。

  2.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一个社区安排1名,最多不超过2名。服务期间,上级机关不得随意借调或调整服务岗位;因特殊情况需要借调或调整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所服务社区、接收单位及所在县(市、区)民政局审核同意,设区市民政局批准后,报省民政厅备案。高校毕业生应按照协议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提出解除协议申请,经省民政厅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方可离开。服务期间按规定解除协议、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实际服务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或解除协议的,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县(市、区)民政局会同人社局组织实施,设区市民政、人社部门负责本区域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考核结果报送服务社区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存入本人档案,并报省民政厅备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民政厅、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4.对管理服务不到位、优惠政策不落实的县(市、区),省民政厅将调整其今后的招募名额,直至停止招募。

  附件1:龙岩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县(市、区)招募人数分配表;

  附件2: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龙岩分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老师,0597-2130033、2130038,:通讯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闽西交易A6幢原行政中心三楼市人力资源超市(36400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