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党员干部引领示范制度

一是建立报告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活动的纪律约束,实行分级申报制度,红事在事前10日内,农村党员干部向所在乡、村党组织报告,县直各单位工作人员向所在单位报告,白事也要及时报告。红白事宴请人员只能在近亲属范围,不准搞事前超规模预请、事后续请或分批宴请。白事不准超出近亲属范围办理周年等祭日活动。二是规范范围标准。党员干部不得超过近亲属范围操办房屋落成、乔迁新居、开业、寿辰、生日、升学、参军、满月等庆典事宜。禁止党员干部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子女)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及之外的一切庆典事宜。三是严格工作纪律。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研究出台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带头移风易俗的有关纪律规定。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支持红白理事会开展工作,带头做到婚事新办、喜事廉办、白事简办、小事不办,带头劝阻近亲属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严禁借机敛财或组织参与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严禁利用职务影响为婚丧喜庆事宜进行服务。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编辑:王晓东|审核:李海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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