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常委会联系社会委领导牵头,社会委及有关委室参加。

(3)组织到市直相关职能部门、部分县区开展调研走访(5月)。常委会联系社会委领导牵头,社会委及有关委室参加。

4、召开2次督办交流座谈会(6月)

(1)召开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交流座谈会(6月)。王雄同志、常委会联系社会委领导参加,社会委及有关委室具体负责。

(2)召开企业负责人交流座谈会(6月)。常委会联系社会委领导参加,社会委具体负责。

5、召开议案办理工作推进会(7月)。严华同志主持,王雄同志、常委会联系社会委领导参加,社会委及有关委室负责协调。

6、开展议案办理集中视察(9月)。王雄同志领衔,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部分省市人大代表、专委会和工作机构人员参加。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议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10月)。

(三)总结阶段(11月-12月)

归纳总结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情况,并形成审议意见书;结合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议案办理情况,开展议案跟踪督办,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督办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负责议案督办各项工作,成立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领导任组长,联系社会委的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为成员,具体工作由社会委牵头组织,相关委室对照议案督办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组织,明确分工,抓好落实。

2、明确督办职责。社会委做好督办综合协调、沟通联系、梳理分析和归纳总结等组织实施工作,主动加强与议案承办单位的协调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办理工作进度,督促承办单位提高议案办理的针对性,确保办理质量,并于10月底前完成督办工作,形成督办报告。相关委室主动跟进,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创新督办形式。督办工作实行全程督办,采取开设网络专栏、专题调研、听取汇报、现场督办、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共同参与督办。

4、注重督办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定期分析、会商议案督办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跟踪办理进度和效果,切实了解议案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可操作的意见建议,推动议案办理工作取得实际性成效。同时,督促政府部门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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