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扶持郊区农村学校发展。
强化教学激励制度。2014年起实施上海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强化了教学在高校的中心地位。连续五年举办高职“重点专业建设教学设计比武”,激发教师团队推进教学改革的热情。强化教师实践教学能力,资助来自生产一线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特聘兼职教师到职业院校任教。
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教师收入分配更加科学合理。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水平实现较大幅度增长,高校、高中等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也得到持续增长。
五年来,上海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明显,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有所提升,为上海教育到2020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了重要保障。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专业发展能力在国际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教师教学国际调查(TALIS)结果显示上海初中教师的表现总体上远超国际平均水平。然而,对照国家和上海教育事业发展的新需求以及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新诉求,上海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有待强化,各学段教师资源的整合共享机制有待完善;二是各学段教师队伍建设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学前教育教师数量紧缺、保教质量有待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年轻化趋势与专业发展水平提高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城乡教师队建设均衡发展需要实质性推进,高中阶段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有待优化;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高校教师队伍在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双一流”建设中的贡献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师德素养整体向好,仍需与时俱进;四是教师专业发展水平有较快提升,但核心竞争力仍需持续增强;五是高层次人才集聚效应有较大改观,但以名师、名校长和教育家等为代表的高水平教师规模仍显不足;六是教师管理制度有了突破性进展,但人事制度的灵活性和开放性仍待加强。
二、“十三五”面临的新形势与新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实现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既定目标的收官时期,也是上海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攻坚克难的重要时期。上海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出现的新变化使上海教师队伍建设面临错综复杂的发展形势。上海教师队伍建设既肩负着“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重托,又要回应“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期盼,进入了机遇与挑战相互交织的新状态。
(一)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为构建高素质专业化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是党中央对上海工作的新要求,是国家战略在上海的具体体现。建设科技创新中心不仅需要广大教师在服务国家参与全球创新合作中承担更多的使命和责任,也需要通过环境优化、制度创新、形成具有全球吸引力的科创环境,凝聚全球一流的教学科研团队,切实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需求,造就和培养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教师队伍,积极构筑在全国乃至在全球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育人才高地。
(二)深入实施上海教育综合改革为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挑战
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到2020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是未来五年上海教育的重中之重。实现这个宏伟目标既要有量的积累,更要有质的突破和飞跃,要尊重、保障和激发广大教师参与教育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探索新的教师管理体制;要通过对选聘入职、专业发展、有序流动、激励机制等进行制度化设计,为国家教育改革先行先试,提供能够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三)学龄人口的增长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新要求
“单独二孩”和“全面二孩”政策的相继推出,使上海人口结构发生新的变化,本地学龄人口规模持续增加,学前教育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这种压力也正逐步向义务教育阶段传递,迫切需要统筹人口结构变化与教师队伍建设之间的协调发展,统筹不同学龄阶段教师队伍之间的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完善教师编制标准,确保满足学生增加对教师数量和质量的需求。
(四)新一轮信息科技革命要求教师适时变革传统教学模式
综观全球,新一轮信息科技革命孕育兴起,信息化浪潮迎面扑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科技革命正深刻影响着传统教育模式和课堂教学模式。微课、“慕课”、翻转课堂等新的教学模式对传统的教师角色和教师素质提出挑战,迫切需要教师有效应用信息技术,满足学生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重塑新时代下教师的角色定位,变革传统教与学方式,面向每一个学生,真正实现“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目标。
三、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总目标,围绕上海教育综合改革,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以师德建设和专业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上海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师德为先。育人先立德。各级各类学校要始终将师德建设放在育人工作的首要位置;每一位教师要自觉秉持职业操守,不断增强人格魅力,持续陶冶道德情操,真正成为思想高尚的育德者和“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2.追求卓越。卓越的教师成就优质的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高水平教师的引进与培养;每一位教师要注重自身业务能力的提升,扬长避短,不断提高执教水平和育人能力,真正形成强大的核心竞争力。
3.增强活力。制度创新是释放教师活力的根源。各级政府、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教师为本,设身处地为教师工作、生活着想,着力破除制约教师队伍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充分激发每一位教师安于从教、乐于从教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增强教书育人的内生动力。
4.终身发展。教师终身发展是学生终身发展的前提。每一位教师都要增强终身教育意识,强化终身学习能力,自主选择适合自身素质的学习方式,根据培养对象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变化,不断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持续更新学科专业知识,自觉提升教学科研能力。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教师队伍的规模、结构、素质基本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初步建成一支理想信念坚定、师德师风高尚、专业水平高超、终身发展能力高、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造就一批全国知名的名校长、名教师和教育家以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
2.具体目标
——专任教师数量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总规模适度扩大至22万人左右。
——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教师年龄、学历、职务(职称)学科结构以及学段、城乡分布结构与教育事业发展相协调。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队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职称结构和优质师资区域分布结构等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高级职称教师覆盖率达100%;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学科结构与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相适应。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的比例超过50%。
——教师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教师入职标准、专业发展、分类评价制度持续改进,教师职称制度、流动制度、退出机制逐步强化,教师创新、创业环境持续改善,教师待遇和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教师教书育人活力得到充分激发,教师职业的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工作体制机制更富有效率、更加开放。
四、主要发展任务
“十三五”时期,上海市教师队伍建设将围绕“素质高、专业强、制度活”的标准,秉持卓越教师成就世界一流教育,世界一流教育造就卓越教师的良性互动理念,以师德建设为引领、专业发展为核心、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着力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一)完善顶层设计,统筹教师队伍整体发展
1.加大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力度。进一步强化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宏观管理职责,指导各区教育局和各高校开展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工作,制定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相关政策,建立健全教师专业发展长效机制。完善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的运行机制,探索形成例会制度,研究上海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事项,协调工作推进中碰到的重大问题。
2.促进形成“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校际联盟。以教育部开展的“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为契机,鼓励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等高校组建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联盟,共同探索教师队伍建设的普遍性规律。各区教育局、各相关学校应积极根据学校发展实情,主动对接并参与相关高校承担的具体培养项目,及时共享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最新研究成果。
3.构建优质教师资源共享机制。各高校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强化教师社会服务考核评价,引导优秀教师主动与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工作。各高校要为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一线优秀教师从事进修、培训、讲学和研究等工作创造条件,形成不同学段教师上下联动、优质资源共享的机制。
(二)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4.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人文素养。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提高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使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与时代要求同步提升。针对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师开展有针对性的形势教育、国情教育和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切实推进以提高教师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为重点的师训课程体系建设。每一位教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立德树人,强化课堂“阵地意识”和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意识,树立科学正确的社会主义教育观、质量观和育人观。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化队伍建设。
5.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准。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教师教学岗位和教师职业的认同感,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鼓励学校指导教师合理制订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强化学校主体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有偿家教等不良现象。督促高校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教师学术不端行为。深入实施教师人文素养提升计划,使教师职业成为社会典范精神的高地。
6.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建立师德建设负面清单制度,将教师履行育人职责情况作为教师工作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激励。建立健全师德建设联席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探索建立师德与社会诚信体系的有效对接。探索建立实施学科德育和课程思政工作的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三)聚焦瓶颈问题,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7.坚持优质均衡,打造高素质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加大区县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力度。继续实施“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后备人选”工程,完善人才培养梯度建设。完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研究试行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管理、考核的制度。加大骨干教师培养力度,深入实施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提炼具有中国特色、上海特点的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发展模式。统筹城乡师资配置标准,均衡配置优质教师。加大特级校长、特级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的力度,拓展优质教师共享面,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高级职称教师覆盖率达100%;紧密结合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实践,探索建立“骨干教师流动蓄水池”。应对人口变化趋势,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队伍,提高保教服务质量。基于核心素养标准,逐步提高基础教育各学段教师的学历水平和专业化水平。实施乡村教师支持与激励计划,吸引优秀人才赴乡村学校任教,鼓励乡村教师长期扎根乡村学校。
8.坚持实践导向,打造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研究出台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指导意见,明确“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和准入机制。探索按照实践经验和技能水平考核评价“双师型”教师的工作。建立与完善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的双向聘用机制。完善职业院校兼职教师资助制度,试点开展行业企业领军人才担任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允许职业院校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建立学校教师和行业企业、科研机构高技术专门人才的双向流动机制。鼓励吸引行业企业中具有较强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水平、对本专业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的人才担任专业带头人。推进中职校校长标准化和专业化建设。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教师获取国际职业资格证书。
9.坚持内涵发展,打造专业化高校教师队伍。新增一批“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加大一流学科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青年东方学者岗位计划。深入实施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各项计划,促进高校教师提升综合能力。激发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活力,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兼职和离岗创业,提高教师在科创中心建设中的贡献度。鼓励高校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创新团队。强化教学优先导向,深入实施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对接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需要,加强应用型高校教师队伍建设。
(四)坚持终身发展,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10.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实施学前教育“卓越教师培育摇篮工程”,建立多层次选拔、定园定人培养、园校共育机制。借助优质资源,主动对接“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项目”。建立健全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相衔接,积极推进相关高校将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适度扩大教育硕士培养规模;探索建立从职业学校毕业生和企业技术人员中遴选培养职业教育教师的制度。完善实施高校师资博士后制度。深入推进民办学校强师工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培养机制。
11.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根据不同专业发展阶段、不同岗位、不同区域教师的特点与需求,形成分层、分类、分科(专业)提供培训项目与培训课程的工作机制。搭建教师各个发展阶段的市级展示平台,完善和健全在职教师岗位成长机制。完善农村教师培训机制,开展“中青年教师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提升”“课程实施能力提升”等为重点的农村教师专项培训。建立职业院校新进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学分管理制度,围绕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内涵建设的需要,开展基于教师需求导向的针对性、系统性培养培训。探索和完善高校新进教师选聘和资格认定制度,建立新进教师岗前培训标准。实施新进青年教师承担助教工作制度。
12.提升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实施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搭建教师学习和课程管理平台。探索实施混合式教学模式,率先对基础教育教师开展以实用技能为核心的信息化培训和考试,并通过在线培训中心逐步服务全国。开展基于大数据的课程分析、学习分析实验,促进教研方式转型。
13.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功能建设。推动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逐步成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育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项目实施与服务管理的专业机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区教师进修院校内涵建设的机制和制度,加强区域内相关职能部门整合,切实保障区教师进修院校在本地区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工作母机”作用。加强职教集团功能及运行机制建设,使职教集团逐步成为本行业和区域内中职教师专业化培训与管理中心。提升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筹服务指导教师终身发展的功能。加强民办高校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和各分中心建设,为民办高校教师提供培训、研修、实践的平台。
(五)服务国家战略,推进教师交往交流
14.深入推进“走出去”战略。鼓励与海外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广泛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文交流,扩大教师互访。完善教师出国(境)访学进修交流制度,支持教师赴海外攻读学位和访学进修。继续实施“上海高校国际水平师资培养计划”。探索在海外建立上海教师培训基地。
15.完善实施“引进来”战略。继续参加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开展的教师教学国际调查项目(TALIS)。加大高水平外籍教师引进工作力度,建立快速引进世界名校师资的有效机制,继续实施“上海市海外名师项目”。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建立专门机构推进教师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16.尽力做好教师对口支援工作。充分发挥上海教师队伍的优势,结合上海对口支援总体规划,围绕教育对口支援的工作任务,有序推进上海优质教师资源的辐射与共享。
(六)完善配套措施,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
17.提升编制管理水平。加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制管理,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机构编制与教师配置指导意见,统一全市义务教育教师配置标准。探索建立地方公办高校机构编制标准,逐步扩大高校在编制限额内用人自主权。鼓励公办高校立足办学定位,结合“双一流”“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等新形势,不断提高编制使用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18.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制度。建立统一的基础教育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出台中专、技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健全同行评审制度。试点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评聘工作。鼓励高校探索建立合同制科研队伍。实施高校教师分类考核评价制度,建立以能力、业绩、贡献为主要标准的考核评价导向。试点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校工程类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鼓励高校在高峰高原学科内试行“长聘教职制度”。
19.完善教师收入分配制度。建立适应上海教育行业特点的薪酬标准,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紧密联系,充分体现教师价值、激发教师活力的分配激励制度。对部分紧缺或亟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探索试行以岗位任务为导向的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引导和鼓励民办学校建立教师收入动态增长机制,合理提高人员经费在学校支出中的比例。改进完善民办学校教师年金制度。探索建立民办学校骨干教师从教奖励激励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市级层面组织协调,依托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平台,完善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管理、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机制,共同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功能,督促本规划相关任务的有序实施。各区要积极推进所在行政区域教师队伍建设的管理与服务,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目标和职责。强化学校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责任意识,激发教师队伍建设活力。
(二)制度保障
将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目标细分到各相关单位,明确责任人,并将目标的达成度作为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直接与干部任免、评奖评优、职务晋级晋升适度挂钩。完善激励制度,对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成效明显、经验可复制的职能部门或责任主体进行表彰。鼓励广大教师自我发展。
(三)经费保障
合理编制市级和区级政府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财政预算,建立常态化的经费投入制度,稳步加大教师队伍建设的财政投入。在实行绩效工资的大前提下,依法形成与教育发展和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增加的收入增长机制,提高教师队伍收入水平,改善教师待遇。有效整合教师队伍建设计划专项经费,提高使用效益,扩展人才计划覆盖范围,让更多教师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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