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线下转线上的预案。同一类别的集中培训项目要错时启动,不提倡集中开班和联合开班。

各项目承担单位请于6月30日前将项目计划开班时间报送至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并在开班前15天将项目实施方案、参训学员报到通知书报送至项目执行办公室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启动培训,将报到通知书上传至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参训学员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在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查看、下载开班通知书。

(三)项目实施

项目承担单位要做好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并于开班当天向各参训学员选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办公电话)、省“国培”项目执行办公室(通过“国培计划-陕西之家”QQ群)反馈学员报到情况,如有缺额应及时调整补充选派,确保参训指标足额使用。开班三天后,向各参训学员选送市县、省“国培”项目执行办公室反馈学员学习、生活情况,保持及时有效沟通。

(四)项目总结

培训结束之后10天内,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向省“国培”项目执行办公室提交能够体现培训全过程,反映培训核心内容和特色亮点的工作简报。原则上10天以内(含10天)的培训项目至少提交2期简报,超过10天的培训项目提交3-5期简报。

培训结束30天内,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向省“国培”项目执行办公室报送优质课程资源、优秀论文(案例)、优质课件、优秀教学设计、学员作品、考核不合格学员名单等总结材料和有特色的过程性资料,并上传至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其中每一子项目需报送不少于1门课程视频资源。

四、其他事项

1. 省教育厅将根据年度培训工作情况,对学员推选质量高的市、县给予项目和经费倾斜,对学员选派质量不高、参训率低的市县进行通报,并在培训项目支持及教师评优晋级等方面依据情况予以指标调整;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培训的学员,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国培项目。

2. 省教育厅将对所有培训项目实行绩效评价,开展全过程视导。培训结束后,根据绩效评估情况对项目执行单位进行综合排名,对培训效果良好、视导评估排名靠前的承担单位给予项目倾斜,对项目管理不规范、工作成效较差、评估排名低位的承担单位实行警示制度,情况严重者取消项目承办资质。同时,对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项目选送率、报到率、结业率等情况进行通报。

3. 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项目承担单位密切关注“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网(),网站上将发布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国培计划”的文件、通知、报表、简报等信息。

联系方式

1. 项目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 系 人:张科浦

电 话:029-88668692

电子信箱:sxjsgc@126.com

2. 项目执行办公室(陕西师范大学)

联 系 人:沈善良 原静

电 话:029-85319067 85319610

电子信箱:sxgpjh@163.com

3. 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

联 系 人:余江

电 话:029-62782209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

原文链接: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 “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培训项目的通知_教育厅文件_委厅文件_公开_陕西省教育厅

编辑: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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