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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1+1”方式,即1个必考科目加1个选考科目。

(一)必考科目:200米跑、中长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学生在200米跑和中长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中自行选择一项作为必考科目。选择中长跑为必考科目的学生,不能再选择中长跑为选考科目。

(二)选考科目:在以下6个选考项目中任选一个项目进行测试: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投掷实心球、一分钟跳绳、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

(三)考试项目的规则及评分标准:执行《2016年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见附件1)。

(四)计分方法:2016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成绩(总分)取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科考试成绩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按0.3的权重(30分)计入其中考考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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