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三)全面落实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全国、省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建立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并推动该项工作向区县人大常委会延伸。

(四)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立法工作队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立法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推进专职立法工作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注重选拔优秀立法人才,不断健全立法干部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为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五)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立法工作同普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立法工作的过程成为宣传普及宪法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努力讲好地方立法故事,着力加强面向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进一步加强对民法典的宣传普及,推动这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进入千家万户,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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