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职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 体检

1、按照每个职位报考人员面试与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计划招聘人数等额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赤峰安明眼科医院赠予。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1、医院根据面试、考核、体检情况,做出录用决定,在2019年1月20日前用人单位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视为未录用,不另行通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相关手续(领取退休金或原在职单位交纳者除外),新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所报职位安排。

2、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待遇原则上按《职位表》设置的范围,根据任职资格确定。任职资格较高、能力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待遇可适当调高;主职并辅以兼职的,待遇可适当调高。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未尽事宜

本《简章》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本《简章》由赤峰安明眼科医院筹委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6—8874126

医院办公室:0476—887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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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赤峰人事考试网

编辑:柳夏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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