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滚动排查上学就业、劳资债务、家庭邻里等矛盾隐患。构建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种方式有机衔接的工作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善于运用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深化源头治理。

要着力解决好信访突出问题。

要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为牵引,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创新打击治理新型犯罪机制手段,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突出违法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化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落实党中央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部署,切实维护防疫秩序、医疗秩序、社会秩序。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加强见义勇为激励保障。

全面深化政法改革

全面深化政法改革,为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增添新动能。会议提出,要推动政法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纵深推进——

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员额和编制跨域统筹使用、动态调整,推进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培养、使用机制改革,让最优秀的人留在办案一线。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责任制改革。

要全面优化政法机构职能体系。统筹研究专门法院规划布局,探索深化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持续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配套推进各级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体系。推动出台地方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指导意见,推进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和人民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夯实基层根基。

要全面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新格局。发挥检察机关审前把关、过滤作用,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深化诉源治理,深入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

要全面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完善顶层设计,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实行科技兴警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实现政法改革与科技应用双轮驱动。加快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探索建立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的执法办案新模式,实现职能优化、流程再造、规则重塑。

持续推进政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政法工作是政治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必须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精兵劲旅,将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攻坚克难、战则必胜的能力水平和实际成效上。对此,会议要求——

要在从严正风肃纪上紧抓不放。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最大限度预防减少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强化党纪国法、警规警纪教育,定期通报典型问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要在提升素质能力上久久为功。实施新时代政法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分系统建设高水平国家政法智库和业务专家库,推动政法专业人才发展。完善政法机关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机制,办好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提高后备人才培养质量。

要在健全保障机制上力求实效。健全政法干警身心健康保护机制,制定关爱扶助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家庭的意见。坚定支持干警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依法履职免责制度。

加强党委政法委自身建设

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

会议要求,重在抓政治建设,以深入实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抓手,推动完善政治督察、工作述职、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重在抓统筹协调,着力推进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大事要事,着力抓好涉及法治建设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重在抓班子带队伍,协助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会议强调,各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要坚决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要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谋划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现代化建设规划。要坚决落实党的干部政策,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激励广大政法干警担当作为、奋发有为。各级领导干部要讲政治、讲法治、讲学习、讲担当、讲纪律,当好示范和表率。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王银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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