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可暂不提供);
  (4)奖学金证明或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大赛)获奖证明;
  (5)普通高校2023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还须上传师范类专业证明(要求见附件5,若《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已明确为师范类专业,可不上传);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英语等级证书等)。
  2.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取得考试资格;未在指定时间内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审核不通过,取消考试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5.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于11月25日10:00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3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并携带《2023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中上传的材料原件,参加现场考试。除报考高中音乐、体育岗位的考生外,其余考生可参加多个符合条件岗位的考试。
  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可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一)高中音乐、体育岗位
  取得考试资格人员现场参加统一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考试时间及考试内容详见附件7。
  (二)其它岗位
  取得考试资格人员现场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考试,具体考试办法详见各招聘单位现场公告的考试方案。
  1.笔试时间: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11月26日9:00—2022年11月26日19:00(具体时间详见各招聘单位现场公告的考试方案)
  各辖市区区属学校:2022年11月26日9:00—2022年11月27日12:00(具体时间详见各招聘单位现场公告的考试方案)
  2.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合格人员取得面试资格。笔试分数不计入综合成绩。

  3.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须在2022年11月27日8:00前反馈笔试成绩。各辖市区区属学校须在2022年11月27日14:00前反馈笔试成绩。
  4.面试可采用面谈、教学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5.各招聘单位于2022年11月27日18:00前完成面试工作(具体时间以现场公告为准),并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现场核验相应资格材料原件并签订就业协议。因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导致不能现场签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完成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三)考试地点
  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红河路88号,地铁1号线旅游学校站),详见现场告示。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本公告拟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实行招聘计划单列,不占公告的岗位招聘计划数。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实行“县(区)管校聘”无校籍管理的地区,由相应地区的教师管理部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学校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服务期满,原则上不得调动到教育系统外单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实行失信惩戒。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经查实的,或者无正当理由违约的,或者拟聘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纳入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名单,失信惩戒期3年,常州市教育局可以在失信惩戒期内取消其再次报考常州市教育系统的资格。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具体事宜将在常州市教育局网上另行告知。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醒:
  1.疫情防控政策及考试时间如有变化,将及时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教师招考栏目公告,请考生持续关注(http://jyj.c/class/QFJEPCBL)。
  2.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教育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教育主管部门及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常州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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