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事项纳入监督范围,构建“权力运行哨兵系统”,通过派驻纪检组及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分工履职,强化对各级党政主体履责情况进行实时监管。通过梳理全区89家监督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并根据“标准化权力清单”将行政权力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10大类,各职能部门对照清单梳理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相应的工作流程及廉政风险点,通过与“负面清单”比对分析,反向关联相应的管理部门(科室),实现风险预警。

(三)构建廉情分析鹰眼系统,为监督对象精准“画像”。区纪委监委建立了覆盖全区2000余名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数据库,并根据部门行业、岗位职责进行综合评估,进行廉情分析。将个人基本信息与个人信访问题、违纪线索及问题查处情况等人员“负面清单”信息进行比对,实现分级预警,自动生成人员“重点监督库”,对被预警人员实行重点监督。根据个人廉洁从政情况自动生成个人廉政档案。通过建设“廉情分析鹰眼系统”,实时监管党员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实现分类管理,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党员及时谈话函询,做到存在问题“早提醒、早预防、早警示”。

(四)构建信息核查共享系统,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享受“数据碰撞”的红利。该系统打通与自然资源与规划、财政、税务等部门数据壁垒,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通过多类别数据的交叉比对分析,快速锁定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一步提高巡察、初核、执纪审查等工作效率。目前,系统共整合38类338万条数据信息。通过将民政部门14万死亡人口数据及财政部门1.8万特困人员供养金发放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发现42条虚报瞒报五保人员死亡时间套取供养金的问题线索,目前相关问题线索正在核查。

截至2020年8月,铜山区纪委监委已对系统发现的单集镇中心敬老院原院长王思勇,民政办原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段廷义,民政办会计杨言中三人进行留置。

(五)构建巡视巡察利剑系统,推进巡察监督与监察监督贯通融合。区纪委监委对巡察工作流程按照条块分类,划分为巡察计划管理、巡察对象管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审核、整改项目清单、整改完成审批、整改进度查询、日常管理、综合查询、权限设置等7大模块20小项,将各权限分配给对应承办的巡察办、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涵盖巡前、巡中、巡后,进行全流程监督和管理,构建责任闭环。

目前,区委巡察办通过该系统实现了对区委第十轮、第十一轮12家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全流程监督,督促整改问题158个。

(六)构建“清廉铜山”考评系统,实现对政治生态动态评估。围绕“三清示范区”建设“十大工程”、“两个责任”目标任务、环保等全区重点工作,量化分解各项考核指标,建立“清廉铜山”考评系统指标体系,细化69个评价点,构建权威公正、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网络考评系统,实现对各单位、部门的工作进展、建设成效进行实时展示和考核,并对政治生态进行动态评估。

(七)构建镇村监察护民系统,以信息化助力派出监察员办公室高效规范运行。区纪委监委推进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对其日常履责情况进行实时记录,量化分析。系统分为组织架构、履责纪实以及统计分析三个子模块。组织架构模块实时记录各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职责、成员构成及监察对象分布情况;履责纪实模块对各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监督检查开展情况及问题线索查办情况进行流程跟踪,直观反映各室工作成效;统计分析模块对系统中各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履责纪实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基于组织架构和履责纪实两个工作数据形成分析图表,通过柱状图、饼状图、折线图的形式展示各室工作实绩、成效。系统设置问题分类,反映各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所在辖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助力各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有针对性地制定下一步线索处置意见和监督计划,形成各室工作成效横向及纵向比对分析。

三、铜山纪委监委“智慧纪监”大数据平台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数据资源共享有待进一步强化。数据共享应用是推动实现“智慧纪监”的基础,经过近2年的努力,铜山区纪委监委在数据搜集、抓取方面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汇集和共享,但存在数据归集不完整、不及时等情况,大数据在个别时间节点无法在案件查办中得到有效运用。区公安局人员信息在专网平台,不能与“智慧纪监”平台互联互通,查询相关信息只能使用公安内部专网,多网运行,影响工作效率,难以实现案件查询“一台通查”。

(二)数据整合应用有待进一步提升。平台建设的初衷是为了更好提升区纪委监委工作效率,这就要求区纪委监委对已经录入数据进行开发应用。但“智慧纪监”大数据平台对相关数据整合不够完整,对大数据的开发应用还不够智能化,自动预警的机制还不够快速。

四、铜山纪委监委“智慧纪监”大数据平台提升的方法与途径

(一)加强统筹规划,推进数据归集共享。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对内部数据统筹管理,建立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将更加积极主动争取上级纪委监委支持,开放相关权限、支持数据落地,由上级纪委监委统一进行系统对接,打通数据共享、共融的通道,解决县(区纪委)在系统对接、部门协调上的困难。

区纪委监委应加快推进与公安动态数据整合共享,可以借鉴省纪委监委与省公安厅的合作模式,省纪委监委提供办公场所,公安厅技术科室接入专线、专人管理公安内网,做到无缝对接。

(二)以业务科室的需求为定位,强化大数据平台的自动化。要充分考虑各种年龄层次纪检干部的使用感受,利用大数据精准感知用户需求和服务体验,为重点科室、委领导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要运用大数据对全区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提升平台查询、预警、分析的自动化,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纪检监察干部少“跑腿”的初衷。

(三)完善政策规定,构建数据长效管理机制。在运用大数据优化纪检监察的业务过程中,要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统一数据的标准和规范及数据共享相关制度,完善数据相关立法,针对安全保障及监督管理等各方面制定相关政策,促使大数据在纪检监察建设过程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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