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工地现场,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3、督促施工单位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五)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协助业主拟定工程的各类合同条款,尽量避免因业主原因而引起的索赔;
2、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
3、协助业主处理与工程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争议事宜。
四、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人员岗位职责
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特征和工程特征,组建如下适应本项目的监理班子。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经业主许可,将进行适当的补充和调整
(一)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二)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本工程项目监理组根据工程的特点及公司的管理规定,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组成。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本公司派出的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并领导项目监理部的工作,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本公司负责。其岗位职责是: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总结、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竣工预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查,合格时给予签认;
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监理员的主要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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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理工作程序
1、施工阶段监理实施程序: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监理规划→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
2、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的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施工单位填写“检验批和分项工程验收记录”(有关监理记录和结论不填)→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中相关栏目中签字→施工单位填写“工序质量报验单”,并附有关自检资料及质量保证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验收→如符合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不符合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重新报验及至符合要求。
3、分部工程的验收程序:
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已验收且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完整,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关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安装分部工程应进行的有关见证取样送样试验或抽样检测工作已完成,施工单位报项目监理机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由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技术性能要求严格,技术性强,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因此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4、竣工预验收的程序:
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试验,经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的质量控制程序
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及有关检验或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准进场。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的文件以及检验和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包括按规定必须进行见证取样的有关材料,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复检或见证取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使用。
6、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基本程序:(见图1)
7、设计变更控制基本程序:(见图2)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见图3)
9、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见图4)
10、工程暂停及复工管理的基本程序:(见图5)
11、工程延期管理基本程序:(见图6)
12、索赔工作程序:(见图7)
12、索赔工作程序:(见图7)
图1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基本程序
图2 施工阶段设计变更控制基本程序
图3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图4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图
图5 工程暂停及复工管理的基本程序
图6 工程延期管理基本程序
图7 索赔工作程序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投资控制方法与措施
1、 资控制的方法:将工程造价先分解到各个单位工程,再分解到各个子目作为投资控制的目标值,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定期地进行实际值与目标值的比较,通过比较发现并找出实际值与目标值之间的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证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2、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工作流程:(见图8)
3、 投资控制的措施
① 组织措施
1) 在项目监理机构中落实从投资控制角度进行跟踪的人员,明确其任务和职能;
2) 编制投资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图。
② 经济措施
1) 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
2) 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3) 严格进行工程计量;
4) 认真复核工程付款账单,签发付款证书;
5)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地进行投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发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
6) 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审核竣工结算;
7)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支出作好分析与预测,经常或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投资控制及其存在问题的报告;
③ 技术措施
1) 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2) 继续寻找通过设计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性;
3) 审核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分析。
④ 合同措施
1) 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支付;
2) 做好工程监理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参与处理索赔事宜;
3) 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
(二) 进度控制方法与措施
1、 进度控制的方法:对施工阶段的施工内容、施工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根据进度总目标及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编制计划并付诸实施,然后在进度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对出现偏差情况进行分析,采取补救措施或调整、修改原计划后再付诸实施,如此循环,直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工作流程:(见图9)
3、 进度控制的措施
① 组织措施
1) 建立进度控制目标体系,明确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中进度控制人员及其职责分工;
2) 建立工程进度报告制度及进度信息沟通网络;
3) 建立进度计划审核制度和进度计划实施中的检查分析制度;
4) 建立进度协调会议制度,包括协调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协调会议的参加人员等;
5) 建立图纸审查、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② 技术措施
1) 审查承包商提交的进度计划,使承包商能在合理状态下施工;
2) 编制进度控制工作细则,指挥监理人员实施进度控制;
3) 对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动态控制;
③ 经济措施
1) 及时办理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
2) 建议业主对应急赶工经予优厚的赶工费用,对工期提前给予奖励;
3) 加强索赔管理,公正的处理索赔,对工程延误索赔损失。
④ 合同措施
1) 选择适合实际的承发包模式;
2) 加强合同管理,协调合同工期与进度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中进度目标的实现;
3) 严格控制合同变更,对各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后再补入合同文件之中;
4) 加强风险管理,在合同中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对进度的影响,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5) 按合同可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以确保建设工程的形象进度。
(三) 质量控制的方法与措施
1、质量控制的原则:
① 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② 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
③ 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④ 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⑤ 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1、 质量控制的依据:
① 工程合同文件;
② 设计文件;
③ 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
④ 有关质量检查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包括以下四类:
1)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相应的各专业验收规范;
2) 有关工程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控制方面的专门技术法规性依据;
a、 有关材料及其制品质量的技术标准,诸如水泥、钢材、砖、石、砂、防水材料、电缆电缆、门窗材料等的质量标准;
b、 有关材料或半成品等的取样、试验等方面的技术标准或规程,如钢材的机械及工艺试验取样法、水泥安定性检查方法等;
c、 有关材料验收、包装、标志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定,如型钢的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等;
3) 控制施工作业活动质量的技术规程,如电焊操作规程、砼施工操作规程、砌砖操作规程等;
4) 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工程,事先应进行试验,并应有权威性技术部门的技术签订书及有关的质量数据、指标。
2、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工作流程:(见图10)
3、 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① 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
②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③ 现场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1) 工程定位及标高基准控制;
2) 施工平面布置的控制;
3) 材料购配件采购订货的控制;
4) 施工机械配置的控制;
5) 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确认;
6) 设计交低与施工图纸的现场核对;
7) 严把开工关;
8) 监理组织内部的监理准备工作。
4、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① 作业技术准备状态的控制,应着重抓好以下环节的工作:
1)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及制定相应的质量预控对策;
2) 作业技术交底的控制;
3) 进场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4) 施工作业环境、施工质量管理环境、现场自然环境条件的控制;
5) 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性能及工作状态的控制;
6) 施工测量及计量器具性能、精度的控制;
7) 施工现场劳动组织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的控制;
② 作业技术活动运行过程的控制,应着重抓好以下环节的工作:
1) 承包单位自检与专检工作的监控;
2) 技术复核工作监控;
3) 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监控;
4) 工程变更的监控;
5) 见证点的实施监控;
6) 级配管理质量监控;
7) 计量工作质量监控;
8) 质量记录资料的监控;
9) 工地例会的管理;
10) 停、复工令的实施;
③ 作业技术活动结果的控制
1) 作业技术活动结果的控制内容包括:基槽(基坑)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工序交楼验收;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成品保护等。
2) 作业技术活动结果检验程序:作业活动结束,承包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序质量报验单”,监理工程师收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对其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后予以签认验收。
3) 作业技术活动结果检查方法有:目测法、量测法、试验法。
5、 质量控制的手段:
① 审核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
② 指令文件与一般管理文书;
③ 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方式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
④ 规定质量监控工作程序;
⑤ 利用支付手段。
6、 质量控制的措施
① 组织措施:建立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完善职责分工,制定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地;
② 技术措施: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检查监督;
③ 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严格质检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达到业主特定质量目标要求的,按合同支付质量补偿金或奖金。
8、本工程的主要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质量控制点的设置见表1:
(四)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具体措施
1、 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布置与检查安全方面的有关工作;
2、 定期组织学习,要求每个监理人员均能做到时时存有安全意识,处处留心安全隐患;
3、 内部检查安全漏洞,分析安全形势。
项目监理机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形势的评估分析会议,重点进行安全形势分析,对施工人员的情况进行分析,对已施工的过程进行分析,对如要施工的重要的施工环节进行预测分析,查找安全漏洞,检查上一阶段的安全方面的监理工作,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方面的监理工作要求。
4、 项目监理机构,建立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制度。
①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②安全隐患处理及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③巡视检查制度;
图8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流程图
图9 建设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图
图10 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
七、监理工作制度
1、 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制度
1.1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在设计交底前,应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图纸会审,并整理成会审问题清单,在设计交底前交设计单位;
1.2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开始前要督促,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及相关参建单位进行设计交底(设计意图、特殊要求、重点难点等)并通过设计、监理、施工三方或参建各方研究协商,确定存在的图纸和各种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应形成会议纪要,与会各方会签。
2、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及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2.1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2.2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
2.3 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对于与拟开工工程有关的现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并认为合格后,发布书面的开工指令。
3、 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3.1 凡运送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样;
3.2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4、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制度
4.1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定位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予以签认;
4.2 每层的轴线放样及标高引测后,承包单位均应向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报验,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进行复核,符合要求时予以签认。
5、 砼浇灌申请制度
每批砼浇灌前,承包单位需填写“砼浇灌申请单”报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质量保证资料进行复核,对现场进行综合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同意承包单位进行砼浇筑。
6、 隐蔽工程、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6.1 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质量证明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准予承包单位隐蔽、覆盖,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2 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检验批完成后,承包单位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项目监理机构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及其检验批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6.3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 监理工程师巡视和旁站制度
7.1 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7.2 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当制定旁站监理实施细则,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并在施工过程中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
7.3 监理人员在巡视和旁站过程中,对发现的有关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如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或安全隐患,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8、 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8.1 设计变更可能由设计单位自行提出,也可能由建设单位提出,还可能由承包单位提出,不论谁提出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且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凡涉及施工图审查内容的设计变更还必须报请原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8.2 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变更完成后,由建设单位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后签发工程变更单。
9、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9.1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验收;
9.2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10、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0.1 在一个单位工程完工后或整个工程项目完成后,承包单位应先进行竣工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竣工报验单》,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10.2 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11、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1.1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11.2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12、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2.1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及当天的自然情况写入监理日志,特别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应详细作出记录;
12.2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协助建设单位主持召开好第一次工地会议,在会议上总监要明确有关的制度和要求,并负责起草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12.3 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生产等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有关重要内容应形成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13、监理报告制度
13.1 每月25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月报,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及安全生产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合理的建议,并对下月监理工作重点进行安排。监理月报经总监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13.2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并及时填写监理业务手册。
14、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14.1 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管理;
14.2 监理资料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理设施
1、 业主提供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如下设施:临时办公室一间,办公桌椅两套;
2、 本单位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如下:经纬仪、水准仪、回弹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电阻测试仪、成套检测尺、千分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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