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上实行经费包干制;简化预算编制,按照设备费、劳务费、业务费三个科目编制预算;下放预算调剂权,设备费预算调剂权下放至依托单位,除设备费外的其他直接费用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至项目负责人。

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一是对于实行预算制且核定间接费用的项目(除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外),提高了间接费用比例。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 30%,500万~1000万元的部分为2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20%。对于数学领域(指数理科学部受理的申请代码1为A01~A06的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具体比例参见《资金管理办法》)。二是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项目聘用人员由依托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可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三是改进结余资金管理,项目结题后结余资金留归依托单位使用,不再收回。

同时,跟踪调研《资金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持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压实依托单位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确保新政落实落地,探索建立符合基础研究发展规律的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机制。

十、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

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为科学技术人员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同时,继续实行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项目申请书中主要参与者信息在线采集,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等举措,减轻科学技术人员填表负担。

十一、加强依托单位管理

完善依托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依托单位动态管理,严守科学基金“入口”;建立并完善依托单位管理体系,探索依托单位分类分级的管理方法;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项目管理过程监督,深入研究并完善信誉评价与惩戒机制,压实依托单位履行管理与监督的主体责任;落实科学基金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切实推动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质量提升。

十二、深入实施科学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

深入实施“教育、激励、规范、监督、惩戒”五个方面相互支撑、有机融合、标本兼治的科学基金学风建设体系。以教育为根本,以激励为引导,以规范为准绳,以监督为抓手,以惩戒为警示,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十四五”时期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建设、科技伦理治理和作风学风建设。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