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公开报名。

3.审核人员资质:市县公司对创业承包人员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审核,重点对其的经营能力进行考察,去除不必要的条件,打破职级、资历、身份等限制,突出能力标准,让真正有能力的人获得承包经营机会。如有需要可组织开展综合测评或比选。

4.承包结果审批: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后,确定承包结果,明确创业承包人员并公布。

5.承包协议签订:分公司与网格承包方(承包负责人注册的符合要求的经济组织)签订网格承包协议,承包人员办理离职手续,签订创业承包协议。

四、承包费用核算

承包运营费由基础承包费(月度固定费用、月度变动费用、年度变动费用)、激励承包费(按季度发放,年度清算)、管理运行费(生产补贴)、行商费用四部分组成。

(一)基础承包费

1、月度固定费用

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五险二金、网格长津贴、交通费、福利、网格食堂等。

2、月度变动费用

根据月度考核结果结算的相关费用。参照现有网格月度奖励规则,主要包括网格的月度奖金、各项专项激励等。

3、年度变动费用

完成网格年度基本任务,发放年度奖金以及网格长年度业绩排名激励,参照在岗人员规则执行。

(二)激励承包费

年度对于业绩累计完成超额部分进行专项激励,按季度核算发放,按年度清算。通过业务提成方式进行奖励,多劳多得,上不封顶。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阶段性文件为准。

1、收入分成:

1)CHN收入:超出XX所有网格平均增幅部分进行提成。

2)B收入:季度新增木本类收入,协议期不低于1年。

2、增收业绩提成:市场类重点指标超额部分给予提成;有效新建清单集团给予激励。

3、计件酬金:市场类部分重点业务(按月发文件明确)承包人员个人工号办理享受一定条件下的酬金。享受集团大单激励。

4、降本增效提成:承包网格办公楼以及自营厅水电费节约的成本部分进行提成。

具体提成标准另行发文明确。

(三)管理运行费

承包网格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发生的相关管理运营费。

1、招待费:根据网格规模测算定额发放,一类网格2500元/月,二类网格2000元/月。若后期网格分类有所调整,另行发文明确。

2、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邮寄费、生产协调费、零星办公费、临时场地租赁费、差旅费等。根据市场竞争情况需要需追加其他运行费用按月提交预算会申请。

(四)行商费用

根据网格内行商人数以及业务量进行核算。

五、承包责任人权利

承包负责人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自行决定业务保拓、选人用人、考核分配等事项,可在网格承包协议中约定。

1.人员配置权:根据工作需要,承包负责人在网格内部进行人员配置。内部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以开展外部招聘,需提前与相关部门备案。承包期间可通过评估工作量和人员配置,提出人员补充、调换或退回的管理建议。

2.考核与分配权:承包负责人可自主制定承包经营团队考核办法,拥有团队内人员激励承包费分配权,分配规则需前置。承包负责人对辖区内的行销队伍、装维队伍等有一定的考核权。

3.建议与支撑权:承包负责人在渠道合作和网络投资建设/补盲方面可提出建议。在业务保拓遇到难点、堵点的情况下,可请移动公司给予支撑帮助。公司对创业承包网格的支撑与自有人员责任经营网格的支撑保持相同标准。对于支撑中提出需要使用营销资源的场景,在落实使用后,按直接业务运营费成本核算的规则对该网格的资源费用配置进行实际使用的核减。

六、网格内销售体系与网格承包运营的协同

(一)自营厅

自营厅作为网格堡垒店、业务安全店、终端销售店、服务体验店和形象旗舰店是公司连锁销售能力沉淀和积累的重要载体,仍将由公司直接开展连锁化运营和管理。自营厅应在敏感业务办理、客户服务等方面给予承包运营人员(承包负责人、其它承包人员)支撑,帮助公司和网格树立优秀的客户口碑,提升客户忠诚度。自营厅收入根据该厅入格归属计入该网格的网格收入,也纳入承包负责人的考核收入计算。

(二)社会渠道

社会渠道的业务酬金、房补、达量激励按社会合作渠道相关管理办法和费用发放标准执行。承包负责人对社会渠道有考核建议权(包括处罚、奖励等的建议)。

(三)装维队伍

承包负责人有权对所属的装维人员进行营销配合度打分,权力等同于在职网格长,对装维人员实行一体化管理、一体化办公,形成网格可控、人员充实、分工明确、各有侧重的网格随销队伍。承包负责人对装维人员的考核作为装维人员绩效的一部分应运用于装维人员的随销酬金发放。装维随销酬金的核算和发放按原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行销队伍(非承包负责人自行招募的行销队伍)

承包负责人对行销队伍应有一定的考核权。考核结果应用于行销队伍的业务酬金的核算和发放。

七、日常管理

创业承包期间,充分保障员工在职业发展和相关福利待遇。

(一)人身意外保险:承包运营人员需购买人身意外险,降低意外风险。

(二)职位发展:承包人员在承包期间,模拟参与公司职业发展。对于符合职业发展条件的承包人员,模拟参与竞聘,并记录职级调整情况。在返岗后,根据模拟情况补录其职业发展结果。

(三)年度绩效评定:承包人员在承包期间,模拟参与公司年度考评,其中年度考评应更多考虑业绩目标完成情况。模拟参与年调及拓展档次调整,并记录调整情况,在返岗后,根据模拟情况补录其年度绩效。

(四)薪酬调整:符合条件人员模拟参与公司基薪调整、拓展档次调整。

(五)五险一金、企业年金:承包人员五险一金单位缴交基数为其离职前缴纳基数,结合当地社保及公积金征缴规则,参照在岗员工收入项目进行核算调整,由公司按月核算在网格承包费中。公司保留创业承包人员的年金账户,创业承包期间,公司暂停年金缴费,其年金费用打包核算在网格承包费中,返回公司时,恢复参加年金计划,并结合个人申请,选择是否对承包期间的企业年金进行补缴。

(六)内部竞聘:对于符合条件的承包运营人员,可以参加公司组织的岗位竞聘。竞聘成功后,承包人员需要终止承包经营合同,按相关规定重新入职。

(七)人事档案:按照公司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征求承包运营人员本人意愿,如本人要求档案仍由公司保管的,则公司在其承包期间可代为保管其人事档案。

(八)工龄:创业承包期间,员工工龄正常计算。

(九)组织关系:员工承包网格后,党团关系可以继续托管在公司。

(十)考勤管理:承包运营网格建立考勤和日常管理规范,做好相应台账。网格人员出勤情况作为基础承包费核算的基础。

八、创业承包流程及返回管理

(一)创业承包流程

1.员工本人向公司提出创业承包书面申请。

2.网格承包负责人及网格成员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签订《员工创业承包协议》。

3.经公司批准后,即停发所有固定工资(基本工资、各类津贴/补贴)、变动收入(包含月度绩效薪酬、月度奖金、年终奖金以及其他奖金)、防暑费、午餐补贴等一切现金性收入及其它福利。五险一金由承包人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缴,并确保缴费记录连续。公司保留承包人员年金账户,承包人员年金资产继续享有相应的年金投资权益;承包人员在网格承包期间,公司暂停年金缴费,按承包人员离职前年金费用标准打包核算在网格承包费中。

(二)创业承包返回管理

出现承包协议中约定的终止承包的情形或承包期满或承包期间主动提出返回原单位申请,可以正常回归原用工关系,由公司重新安排岗位,按原职级(或模拟晋升职级)安排工作。

1.主动返回

承包期满后不愿继续承包的员工,可在《网格运营承包合作协议》到期前30天,申请与公司恢复劳动合同关系。因个人意愿决定不再以离职身份从事网格承包,或因“三期”、疾病等特殊情况,无法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的,也可提前申请与公司恢复劳动合同关系。

申请流程为:向所在县区分公司提交返回书面申请,由所在市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按流程重新办理入职。

承包运营期满或提前结束承包运营期,但自愿放弃与原单位恢复劳动合同关系的,需提供自愿放弃的书面说明。

2.不胜任返回

承包运营网格在一定周期内,持续达不到业绩考核要求或网格管理要求的,所在单位可与承包责任人终止承包,相关承包人员在符合条件前提下,可选择重新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或放弃与公司重新建立劳动关系。

3.违规返回

承包人员在承包期间违反公司经营管理规定的,除按照公司网格相关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处罚外,情节严重的或出现明确禁止的相关情形的,应终止承包协议,取消承包资格。

如承包期间违法犯罪,符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分条例》规定的开除处分情形的,取消承包资格后将不再享有返回公司的机会。

九、创业承包工作分工

(一)市公司

在公司网格化运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相关专业部门按分工对创业承包工作开展指导,明确政策,其中:

市场经营部:负责牵头制定本地网格创业承包运营方案、网格承包的考核激励体系;牵头开展网格承包工作,开展营销支撑,指导和监督各县区进行网格承包工作;负责创业承包相关系统的需求收集,创业承包相关系统的开发和支撑,创业承包费审核及结算等。

集团客户部:负责制定承包网格的集团客户类业务相关管理与考核方案、相关创业承包费审核等。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创业承包用工政策,明确承包时及返回时的人力资源管理要求以及员工离职、恢复劳动关系、相关创业承包费审核等规则。

综合部:负责各类业务合作、授权管理等风险评估工作,为网格承包提供法律建议,相关创业承包费审核等规则。

财务部:负责网格收入、相关创业承包费报账单据的审核。

其他部门:按照归口管理职责,负责创业承包相关工作。

(二)县分公司

负责选择创业承包区域,根据公司创业承包方案做好本地宣贯及具体实施。

十、其它

1.承包运营人员违反公司相关工作规定及双方约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2.承包运营人员对在职期间和承包运营期间所知悉的公司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经营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因离职而消除,同时不得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和声誉的行为。

3.承包网格短期业绩波动较大,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直接考核网格承包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考核金额根据负面影响,按照业务稽核管理办法一事一议。

4.承包期满续约的,基础承包费的核定基数将根据承包期间模拟薪酬标准及上一承包期内业绩进位情况确定。

5.网格化用工政策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布的版本为准。

6.本网格创业承包方案属公司内部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属市公司市场经营部、人力资源部,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