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招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四)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报名信息不能再变动。尚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可在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修改报名信息。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人。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缴费后不予退费。
(六)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具体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报名缴费平台公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招考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核减的招考计划可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和社区“两委”专职成员2大类内部进行调整。招考计划核减调整情况,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缴费平台公布。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社工专业基础知识等。
3.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人员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要求的其他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1.确定初步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分别按岗位招考计划1:2比例依次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缴费平台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现场资格审查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审查材料等事宜,请关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缴费平台通知。
3.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凡发现与公告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报考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人选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素质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本考场面试成绩。本次面试为同一岗位多个考场进行面试,为最大程度实现公平竞争,面试成绩采用“修正系数”办法,计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本考场面试成绩×修正系数(同类岗位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考场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
6.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三)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最终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各岗位分别根据本岗位所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2.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其他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报考人员体检合格后,根据报考志愿和调剂选岗情况,派遣至相关街道办事处,考察工作由用人街道负责组织实施,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征信、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生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因放弃体检、岗位调剂、考察资格和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人员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七、管理和待遇
(一)定岗。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由街道定岗至辖区各社区。定岗社区后,各街道按比例从新招录人员中选配部分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作为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辅助人员,充实疫情防控力量,对拒不服从选配岗位的,视为自动弃权,不予签订劳动合同。除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辅助人员外,其他社区工作者到所定岗社区工作。
(二)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确定难以胜任工作的,不予录用。在合同期限内,由用人单位每年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人员待遇
本次招录的人员执行社区工作者相关岗位薪酬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区专职工作者试用期间薪酬按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岗位等级确定薪酬。社区“两委”专职成员经选举或任命程序进入社区“两委”任职,从当选(任命)次月起按岗位等级对应的标准发放薪酬。
(四)成绩有效期。本次招考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社区工作者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从本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济南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密切关注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认真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具体要求详见后期通知及《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请居住地在济南市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环节前不要离开济南市。尚在外地的人员应主动了解济南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抵达济南市,以免耽误招考相关环节。受疫情影响必要时将对招考工作时间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纪律和监督
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区委组织部0531-88115129、区民政局0531-88115209(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十、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考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考由山东国科智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全程办理。
咨询电话:0531—83159317、0531-83159298(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历城区委组织部
历城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2日
附件1:2022年济南市历城区社区工作者招考计划汇总表
附件2:
同意报考证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_______同志,参加2022年济南市历城区社区工作者招考考试,我单位同意其报考,并保证其如被录用,将配合有关单位办理其工资、社保的移交手续。
该同志在我单位的工作起止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
该同志在我单位的个人身份为(工人、农民、村或社区干部、机关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其他)。
我单位的性质为:(机关、事业、企业、其他)。
我单位的级别为:(省级、市级、县级、乡级、不属机关事业或国企单位)。
单位名称(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3:
证明
同志,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该同志于 年 月 日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中共正式党员,该同志按时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党员身份真实有效。
特此证明。
所在党支部(盖章) : 党支部上级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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