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中国精神·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工程,同时,着力建立完善具有中华文化审美精神的作品综合质量评价体系,在评奖中进一步发挥文艺评论的引领作用。

(小标题)中国作协:四大全国性文学奖项初步规范

目前,中国作协主办的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和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经过认真调整、改进,评奖过程、程序、规则等均已初步规范和完善。

具体奖项调整是: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和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都分别明确为每四年评选一次;茅盾文学奖评选对象为长篇小说,每届获奖作品不多于五部;鲁迅文学奖子项确定为7个,包括中篇小说、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杂文、报告文学、理论评论和文学翻译7个子项,每个子项获奖数不多于5部;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每届获奖作品数量由20个压缩到18个;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由中国作协与国家民委联合主办,子项由10个压缩到6个,包括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翻译(包括民译汉和汉译民),每个子项获奖数量均不超过5个。

中国作协负责人说,近年来,中国作协对四大全国性文学奖项进行了大力改革,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进措施。2015年中国作协举办的第九届茅盾文学奖充分体现了评奖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得到社会各界肯定。

据了解,除上述部门外,民政部、教育部正积极贯彻《意见》精神,加强对社会组织、学校、研究机构等举办全国性文艺评奖的管理,国家工商总局也正在研究具体措施,禁止企业举办全国性文艺评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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