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期自批准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计算,期限根据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密级、数量、时间等来确定。正因为陶某所处岗位涉及国家机密,决定了其属于负有保守国家秘密责任的人员,公司依据最低的脱密期限,先将其调换岗位,待一年脱密期满之后才允许离职,并没有侵犯其辞职权。

约定过服务期限,提前辞职须承担违约责任

一些劳动者入职时,用人单位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曾设置了特殊的条款,其中规定劳动者离职必须符合特殊要求,否则要承担相应责任。按照规定,只要这种劳动合同为双方自愿签订,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合法有效,双方都必须遵守。

马某2015年入职北仑某公司后,公司曾出资20万元送其到国外参加一项专门的技术培训,为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马某五年内不得离职。马某完成技术培训回来后,任职于公司的一个重要岗位,工作压力较大。之后,马某觉得自己的付出与获得不相称,便要求增加薪资,但遭到公司拒绝。2017年底,绍兴一家企业向他发出邀请,开出的薪金也高于其正任职的公司,在这种情况下,马某渐渐产生了离职的念头。2018年春节过后,马某终于下定了“跳槽”的决心,并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呈,表明将在一个月后解除尚有2年多才到期的劳动合同。而公司则明确表示:马某之举当属违约,如果一定要离职,须赔偿公司培训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共10万元。

【说法】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本案中的马某,当初与公司自愿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必须在公司至少工作5年才能离职的条款,而且,这一条款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马某在未到规定工作期限内提出辞职,就会构成违约,公司要求其赔偿15万元损失有法律依据。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如果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即使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必须支付违约金:(一)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三)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四)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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