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连续替工四个昼夜,导致旧疾发作。延吉市民刘大娘不得不辞掉自己保洁员的工作,回家养病,但让她想不到的是自己上个月的工资却要不回来了。7月9日,在延吉市司法局进学司法所的帮助下,刘大娘终于拿回到了属于她的2380元工资。

刘大娘今年近60岁,住在延吉市进学街道。今年年初,她到一家洗浴中心担任保洁员。当时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了工资。这家洗浴中心原本有两个保洁员,她们一直分早晚班轮流上岗。5月下旬,另一位保洁员要回趟老家,于是让刘大娘替她几天班。由于平时关系不错,刘大娘便应许了下来,但是一连干了4个昼夜,刘大娘的身体开始吃不消了,还引发了老毛病。为了在家养病,刘大娘辞去了工作,但离职后,刘大娘上个月的工资却一直未开。为此,刘大娘的老伴多次找到洗浴中心的负责人,仍没得到解决。无奈之下,刘大娘的老伴来到进学司法所求助。

司法所调解员找到这家洗浴中心负责人。洗浴中心的负责人说,刘大娘替班是她本人同意的,并未受到强迫,之所以一直没给发放工资是因为她在没有保洁员的情况下辞职,造成空岗现象,由于一时找不到人顶替,他们不得不高价雇人上岗,要不然都无法营业了。

通过进一步询问,调解员了解到,刘大娘老两口生活一直拮据,收入微薄。但在劳资纠纷中《劳动合同法》支持的是没有过错的一方,而且刘大娘与洗浴中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申请劳动仲裁。考虑到刘大娘无法获得法律支持且自身生活困难,进学司法所的调解员多次和浴池负责人联系、协商,最终这家洗浴中心同意付给刘某2380元工资。

进学司法所的调解员也提醒广大求职者,一定要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延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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