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组织,层级明确,分为A级老总、大B级经理、B级经理、大C级主任、C级主任、D级家长、E级学员。2002年到2004年期间,“恒天”在广州番禺,学员约百余人。
日常,家长和学员们生活在一起,他们7到8个人租住在两居室内,称之为“家”,家长负责管理学员的日常生活,带着学员外出买菜一类,而主任主要负责给学员上课,遇到重大事件需要处理时,会有经理和老总级别的人出现。
在“家”里,新学员是没有人身自由的。
番禺警方从资料和审讯中发现,“恒天”体系通过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下线,并以发展下线的人数作为提成和晋升的标准。每当有新人加入时,会进行所谓的“培训”,实际上是洗脑,这段时间里,基本属于软禁的状态,家长会以代为保管的名义,收缴手机,断绝新人与外界的联系;锁上“家”门、不准离开。直至新人以认购产品的方式变相交纳入门费,加入传销组织。
平日里,他们都是由家长带着学习,喊口号,交钱加入传销组织后,就开始教他们怎么发展下线,在手机里找熟人,挨个打电话。
张丽是在2004年10月8日,以介绍工作为名,将高中同学陈义明带入“恒天”体系的一处“家”中,陈义明来到这里后,不愿意加入,她曾经和领导劝说让他离开。次日,领导告诉她,已经买了车票送他离开。
在张丽的印象里,自己也是被高中同学带入,交了3800元购买手表后加入。她本以为是一个专门卖手表的地方,但没想到不是在店铺里对外销售,而是“内部”卖,销售的对象,是自己的同学朋友,只要对方花费3800元购买手表,自己有提成,对方也购买了一个加入组织的资格。
刚加入时,张丽也曾被收缴手机,他们不曾外出,每天在出租屋里,有主任上课,教一些销售手法发展下线的知识,闲暇时,就看书,和其他学员在屋里聊天。
“当时领导说,你在这里人生地不熟,平时就不要出去。”张丽回忆当时,她不知道只是个传销组织,也从没意识到,自己当时已经被剥夺了人身自由。
番禺民警在翻阅“打传办”的卷宗资料时,发现过“恒天”非法拘禁的报案记录,有新人在被控制后,从窗户外丢出5元的纸币,上面写有“救命”,被路人发现后报警,才得以救出。
番禺警方在分析案情。受访者供图
“送走”不想加入的新朋友
事实上,2004年,陈义明进入“恒天”传销组织的次日,就已经遇害。
番禺民警认为,陈义明是一个性格要强又耿直的人,在进入“恒天”的一处窝点后,主任的“洗脑”培训,让他意识到这是一个传销组织,于是他坚持要离开,这一过程中,和上级的领导发生冲突。
警方的审讯资料中,“主任”冯建江详细供述了陈义明死亡的过程:事发当时,上级给他打电话,让他去其中一个“家”里,“学习怎样送走一个不想加入的新朋友。”
冯建江说,自己去了“家里”才知道,陈义明早上拿着刀威胁一个女学员,坚持要离开。他们决定,在送走陈义明之前要教训一下他,不让他出去乱说话。他们总共四个人围着陈义明动手殴打,大概一两分钟左右,陈义明没了呼吸。
同为主任的陈启文也供述了大致相同的过程,他提到打了一两分钟后,陈义明说肚子不舒服蹲了下来,四人中,有人说他是装的又上去踢了几脚,随后陈义明便倒地了。
事发之后,冯建江称,他们四个人当时很害怕,打电话给上级问怎么处理。三个上级领导过来后,带着他们去吃饭并安抚情绪,说领导们会帮你们处理,随后三个领导商量了处理尸体的方法。
领导们商讨决定后的处理方法,便是抛尸。
番禺警方在分析案情。受访者供图
2004年12月16日,两个路人经过一处植被茂盛、人迹罕至的草丛时,发现黑色的塑料胶袋,随即报警。
当时的法医鉴定显示,塑料胶袋里的死者为男性,分析年龄25岁左右,推断身高170cm左右,综合分析死亡时间距离检验时间约两个月左右。因缺失主要脏器及组织,不能确定死因。
法医认为,死者应该不是一个体力劳动者。死者掌纹纹路清晰,指甲修整比较整齐,日常生活应该比较讲究;能够确定的是,这是一起命案,应该是熟人作案,且不止一人参与。
番禺公安分局蔡荣彪是后来侦办此案的刑警,他这样形容,“这类案件应该是关系人作案,为什么要分尸抛尸,肯定是为了掩盖一个事实,死者尸体被发现后会和谁有关系。”
2004年时,番禺外来人口众多,在当时的条件下,无法认定死者从什么地方来,亦无法确认身份,现场没有视频监控,没有目击证人,其余尸块也没有找到。同年底,这个案子立案时,名字叫做“无名甲被凶杀案”。
案件无法开展下去,只留下一组从死者骨细胞提取出来的DNA数据。
2013年,河南陈家有亲戚从事协警工作,父母才在亲戚的提醒下,前往当地的派出所采集了DNA。两年后,广州番禺警方收到公安部DNA数据库发来的比对报告,“无名尸甲”的DNA通过全国失踪人员DNA比对,比中了河南郑州新密市公安局所登记的一名失踪人员。该DNA为陈义明的可能性大于99.9%。
抛尸现场。受访者供图
寻找10多年前的传销人员
在最初确认陈义明的死亡和传销组织有关系时,番禺警方曾陷入难题,如何寻找十多年前的传销组织,并且从中找到当年的涉案人员。
案发时,番禺大石辖区常住人口8万,外来人口仅按当时办了暂住证的统计就有20多万,没办暂住证的人则无法估算。当时的大石镇是传销的重灾区,由于当时法律的不完善,除非是有刑事案件,警方打击传销人员主要以驱散为主。
番禺刑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黄小栋介绍,传销组织人数多,流动性大,内部人员来自全国各地,彼此多不认识,而且多年打击,番禺的传销组织基本销声匿迹了。
邀请陈义明来广州的高中同学张丽根据回忆,说出了当时的传销组织里三人信息:“家长”尚明(化名)、吴姓“经理”和“主任”王司。办案民警借助了当年由多部门组成的临时机构“打传办”,通过翻阅“打传办”留下的资料,找到了吴姓“经理”的相关记载,最终核实了吴姓“经理”,全名叫吴怀玉,安徽人,2000年前后曾经就读于南京的一所高校,案发时刚好大学毕业。
幸运的是,民警在吴怀玉就读的大学学生资料里查询时,发现王司和吴怀玉是同班同学,同一个宿舍的室友,两人的学号还挨着。
2018年5月,番禺警方采取收网,在河南、山东、安徽、广东、内蒙古、福建等10个省份同时抓捕,抓获了10余名涉案人员。
同年6月,最终6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和侮辱尸体罪被批捕;同年8月17日,检方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这6人分别是大C级主任王司;C级主任吴怀玉、程启文、冯建江;B级经理李彬;大B级经理王周全。2019年4月,最后一名涉案人员刘涛被批捕,他是“恒天”的A级老总。
涉案的7人,当时均是大学刚毕业的学生,民警在审讯中得知,这7个人都是被同学老乡带入传销,其中有两人是大学室友,甚至有人就读的是司法学校,抱着快速赚钱的想法加入“恒天”体系。
陈义明出事后,“恒天”从广州番禺转移到佛山顺德区等地。2007年,涉案的7人基本脱离传销,直到被抓获时,已经过着正常普通人的生活,有保险业务员,有手机销售员,有做旅游,有的是培训机构的员工,且多数都已成家,家人对于此前的传销及命案,并不知晓。
揣着这个秘密过了14年,他们心里却留有阴影和愧疚。民警蔡荣彪印象最深的,是抓捕吴怀玉后他说过的话,“我和老婆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这可能是我的报应吧。”
7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审
2019年7月12日,王司、吴怀玉等7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广州中院受审。
检方指控,2004年10月8日,张丽以介绍工作为名,将高中同学陈义明骗入其中一处传销窝点。次日,陈义明被传销组织收缴手机,经上课洗脑、聊天,陈明确表示不加入传销组织。陈义明的“家长”与其谈心时,被威胁让其离开,王司安排级别较低的传销人员离开后,使用擀面杖、拳脚,吴怀玉、程启文、冯建江使用拳脚共同殴打陈义明,致其当场死亡。
按照组织逐级汇报的规定,王司立即打电话向李彬汇报,并请示如何处理尸体;李彬亦逐级请示传销组织的上级领导。案发当晚,A级老总刘涛、大B级经理王周全、B级经理李彬与王司、吴怀玉、程启文、冯建江会合,安抚劝慰后决定分割尸体后抛至偏远地方。
次日,李彬、王司、吴怀玉、程启文、冯建江在案发房间内分尸,分别装入三四个行李箱。
后王周全、李彬、王司、吴怀玉、程启文、冯建江分工合作,将上述行李箱扔到不同的偏远地方。抛尸后,该传销组织统一口径,称陈义明已被送走。一两个月后,刘涛、王周全、李彬等人将传销组织从番禺大石镇搬至佛山顺德区等地。
直到2004年12月16日,陈义明的部分尸块被发现。
庭前会议的庭审直播显示,7名被告人中,王司和刘涛表示不认罪,王司认为自己没有参与分尸,而刘涛对于事实和罪名均不认可,认为自己无罪。
其余5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但程启文和吴怀玉同时提出,自己没有参与分尸;李彬和王周全提出不认可起诉书的罪名即故意伤害罪,只认可侮辱尸体罪,没有参与分尸,同时王周全认为自己没有参与决策。
陈义明家属在提起附带民事赔偿后,7名被告人均表示愿意赔偿。截至记者发稿前,案件尚未宣判。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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