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日常996、偶尔007,加班到头秃已成为常态……社畜生而搬砖,着实不易。导致作为打工仔的我们,每个月总有那么三十几天不想上班,成天想着辞职。有的年轻人更表示没有过花样辞职过,甚至不好意思和朋友打招呼,有的只是说说而已,有的却是做出了行动。

据有关网站统计,现在能坚持在同一公司工作的年限已经降低了不少,超过50%的白领工作不满三年就有了跳槽的打算。

不过跳槽也是需要有流程的呀,虽然很多人都是在职的时候开始准备简历,并且四处投递,但是在得到下一份工作之前,在职的这份工作到底什么时候能够彻底放手,这也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

虽然我们都知道,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是需要提前三十天进行沟通,但是到底哪些情况需要提前30天通知对方?如果公司缺人,到了时间老板不放人怎么办?我们分两种情况来讲。

1、试用期

有的打工仔刚入职不久就觉得公司情况与自己预先想象的不太一样,所以试用期没到就想离职。那这种情况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吗?根据《劳动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可。而且这个“通知”也并没有要求一定要书面形式,口头通知也是可以的。

2、正式员工合同期

公司加班是常态,实在是受不了想离职了,提前30天就给领导发申请,但是领导一直不同意怎么办?首先,你要知道的是,所谓的“辞职报告/申请”其实是一种告知形式,原则上是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的。只是通知用人单位,本人即将离职。只要是正式员工,并且提前三十天(自然天)告知了用人单位要离职,那么三十天后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批准、是否交接,劳动者都可以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开具离职证明。当然,上面所说的只是上限,如果劳动者提出离职,领导审批后当天就交接并办理离职手续,也是可以的。

如果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老板提出离职,但是老板不批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1)第一步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离职材料需要有落款时间。如果必要的话,可以用EMS邮件的形式,给用人单位发出一封邮件,邮件名字上注明“员工***,辞职报告(通知)”这是固化提出离职时间的证据;(EMS的后台,可以清楚的查询到你邮件发出和送达的时间,这个就是固化的第三方证据)

2)上述第一步操作完毕,你该上班就上班,安排你交接,你就认真交接,三十日后可以直接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3)上述第一步,第二步操作完毕,且三十日到期后,HR部门如果仍然不办理离职手续,开具离职证明,那么就拨打当地的劳动监察电话、市长热线即可。

当然,协商永远是第一步,能协商则协商。协商无果,退而求其次才是劳动仲裁。毕竟劳动仲裁也是要花费时间和精力的。申请仲裁-提交仲裁材料-受理仲裁-仲裁开庭-仲裁宣布结果,这个流程走下来半个月算是快的,没必要!

那如果想一次性搞定老板所有留人的可能性怎么办呢?最后这种“优雅”的离职方式,你一定得学会:

1、计划离职时间:老板我想x月份离职。

2、最晚离职时间:但如果你需要我,我可以留到几月份。

3、工作对接:我这部分的内容在内部团队哪些人可以做,在外部团队有什么样方式可以解决,定个方案。

4、离职原因:我想做什么事,在公司内部,确实没有办法帮我实现,所以我不得不离开。

如此 “详细又完美”的离职流程,你Get了吗?最后我们还是想说,无论是做出辞职还是留下的决定,依旧不要放弃,要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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