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方式提出辞职但事后否认邮件、短信是由其本人发送。

此时应当审查员工是否持有和使用该邮箱或手机号码,如果相关邮箱和手机号码均在劳动合同或入职登记表中载明,员工否认邮件是本人发送应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公司可正常办理离职手续。

另一种情况可能是,员工虽承认提出了辞职,但事后以怀孕、病假、工伤等为由主张撤销辞职申请,因上述事由不影响辞职表示的真实性,且系劳动者个人所为,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得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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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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