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意味着削减或降低被降职人员的地位、权利、机会和薪金。所以,降职实际上就是一种带有惩处性质的管理行为。

2、降职的原因,有下列情形可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1. 因为公司业务调整而精简不能胜任岗位或绩效偏低人员;

  2. 因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调任其他工作又没有空缺;

  3. 应员工要求,如身体健康状况不好不能承担繁重工作等;

  4. 依照考核与奖惩规定,对员工进行降职。

3、降职的程序

降职程序一般是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送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根据公司政策,对各部门主管提出的降职申请事宜予以调整提交总经办批准。凡已经核定的降职人员,人事部门应以人事变动发布通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降职者本人。员工收到降职通知后,应于三天内办理好移交手续,履任新职位,不得借故推诿或拒绝交接,逾期不到岗按《员工手册》相关规定以旷工处理。

4、降职的审核权限

  1. 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的降职,由公司总经办裁决,人事部备案;

  2. 其他员工的降职由用人部门或人事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核定;

5、降职的薪金处理

降职时,其薪金由降职之日起重新核定。

6、申诉

如果被降职的人员对降职处理不满,可向总经办提出申请,未经核准前不得出现离开现职或怠工现象。

  1. 员工轮岗管理规定

  2. 公司轮岗有三种形式:培养人才型、技能提升型以及区域轮换型。公司通过轮岗,给员工一个提高自身能力的机会,让员工全面掌握公司各岗位技能,培养一专多能员工。

  3.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与人才培养规划,确定轮岗人员名单、轮岗时间、轮岗内容等,以人事通知的形式发布书面的《轮岗通知》,轮岗人员严格按轮岗通知安排,在三天内与原岗位办理交接手续,到新岗位报到上岗,逾期不到岗按《员工手册》相关规定以旷工处理。

  4. 工作移交应包含三方面内容:完整的工作文件移交;目前进展中工作移交,包含目前进展程度、目标结果等;工作资源移交,如客户资源资料、产品资源资料等。

  5. 轮岗期间,需要提交每周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向上司及总经办报告轮岗工作情况。

  6. 轮岗结束,与轮岗部门做好工作移交,按公司要求当面向总经理做工作述职报告。

  7. 轮岗结束,由轮岗部门负责人填写轮岗人员工作评价交人资存档。

(五)解除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1、辞职

1.1定义:辞职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员工提出终止聘用关系的行为。

1.2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临时工以完成约定的临时任务为周期)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2、劝退

2.1定义:劝退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2.2劝退员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提前一周时间通知员工。

2.3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实行劝退:

1)员工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机构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公司予以劝退;

2)员工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在公司内部又找不到适当的岗位,本公司予以劝退;

3)员工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或在公司内部又找不到适当的工作,本公司予以劝退;

3、辞退

3.1定义:辞退是指合同期内,员工工作不合格或工作态度、技能、绩效等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3.2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实行辞退

  1. 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工作能力差而不能保证完成工作任务;

  2. 员工在合同期间,员工工作态度差、缺乏责任心与主动性、消极怠工、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 员工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再上岗工作仍达不到要求;

4、自动离职

4.1定义:自动离职是指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

4.2对于自动离职的员工,人力资源部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 合同管理

5.1合同期满提前一个月,由人力资源部以《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的书面方式与员工沟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5.2合同期满,员工不再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由员工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并提交辞职申请表。

5.3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由人力资源告之用人部门做好员工面谈工作及交接工作。

(六)员工离职管理细则

1、员工的离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包括劳动合同到期,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自然终止情况;

(2)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员工主动向公司提出的辞职,公司和员工协议终止劳动合同或员工未经申请擅自离开公司的情况;

(3)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员工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或不胜任本职工作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指标,而被公司辞退的情形。

2、员工主动辞职的,正式员工需提前一个月(30天),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由辞职员工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交部门主管审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再交人事部备案,由人事部与当事人进行确定办理辞职手续的日期。

3、员工未经申请而自动离职的,作擅自离职处理。

4、员工在提交辞职期间,仍需遵守公司各项制度,继续做好本职工作,若因擅自离职或玩忽职守等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5、员工无论属于哪种情况离职,离职员工都应在离职前完成工作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包括:

(1)员工所在部门:工作交接事宜;

(2)人事部:员工按照《离职申请表》流程办理离职手续,交还公司所有的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他公司财产;

(3)财务部:员工到财务部签字确认,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借支款、损坏公司物品赔偿金等;

(4)员工的离职日期以《员工离职申请表》为准。

(5)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办理离职手续交接手续,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公司将按旷工处理,并按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6、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自员工离职之日起,公司与员工不再履行劳动合同及相关连带责任。

(七)相关表单

《培训效果调查表》

《人员异动申请表》

《员工离职申请表》

(八)本制度由人资部拟定,经总经办审核生效,实施过程中,由人资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完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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