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突然创业、开办私营企业、自营或组织自营的,可以根据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和能够证明你投资股票情况的资料,一次性领取剩余时间的失业保险金(此次批准后已领取的月、24个月以下)。有些孩子的仆人,应该佩服他们的想法。

维非常发散,比如……有些孩纸是这么想的:

哦,只要不是主动失业的就可以拿钱了对伐?那么,等我申领成功了,我就一直闲着吧,等拿满了钱,我再去找工作好了!

真的可以吗?

当然不!

其实,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资格除了“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还要有"就业愿望"。简单的说就是,你虽然失业了,但你还是很迫切地想重新就业的。

当你完成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手续,劳动部门就会有一系列措施帮助你重新就业,比如岗位推荐,比如职业培训……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不接受的话,你很可能会被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当然,可能让你失去领取资格的情况不止这一种,具体来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你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重新就业

• 应征服兵役

• 移居境外

•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

•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带上《劳动手册》(或者《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到户籍地或者居住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选择在居住地办理的,还要带上《本事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表(回执)》。

需要注意的是,一次失业登记的有效期是6个月,有效期满后,还需要失业登记的,要记得及时去办理续登手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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