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办理交接手续,并应在离职前取得由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第二种情形主要指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包括未能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如劳动者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应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符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再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文书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明确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以及请求公司支付足额工资、缴纳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封面图来源网络
来源: 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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