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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妆“变相继承”暴露家底,新娘戴黄金晒长辈祝福助长攀比之风

“这次结婚,你媳妇给你多少陪嫁?”“50万。”“这么少,听说李家的媳妇带了一百多万元嫁妆。”谁家的嫁妆多谁家的嫁妆少,已经成为街头巷尾议论的话题,也助长了攀比之风,一些家境普通的人为了争面子、讲排场,甚至不惜借钱下聘礼、送嫁妆。

然而,嫁妆的多少间接地暴露了新娘娘家的家庭财力。有些财力雄厚的家庭结为亲家后实现了强强联合,一些知名企业的老总通过“天价嫁妆”,通过与其他豪门的子女联姻,高调向社会展示企业财力,带动生意的发展。而有些家庭则担心女儿嫁妆太少受委屈,“陪嫁如果少了,我担心女儿到夫家会被歧视、被看不起。”晋江人张先生看到身边朋友曾有这样的遭遇,他只能少留点积蓄给自己,多点嫁妆为女儿撑腰板。

在闽南的传统里,外嫁的女儿不再继承原生家庭的财产,因此对嫁妆极其重视。“女儿出嫁,陪嫁部分财物也是晋江约定俗成的民间财产继承方式。”有人表示,在能力的范围内,父母多给女儿置备点嫁妆,让她婚后生活过得好一些也无可厚非。

对于高聘金、厚嫁妆的“黄金婚嫁”现象,有民俗专家认为,黄金攀比炫富害处多。对贫穷家庭来说,购买黄金以及高额的嫁妆都需四处借钱,债务带来很大的家庭压力,也可能造成新婚夫妻之间的矛盾,有些人甚至因无法筹出购买黄金聘礼的钱而结不成婚。

也有当地人表示:“嫁女时将所有亲朋送的黄金首饰戴起来晒出来,是晒长辈对新娘的宠爱和祝福,也体现了新娘对长辈的尊重和感谢,而不是晒富。”

有晋江文史专家认为,晋江新娘出嫁崇尚金饰是长久以来形成的风俗,不应该简单用“炫富”二字来定义,“用平常心来看待就好。”

也有泉州文史专家表态说,在泉州的婚庆习俗中,婚嫁中要有黄金是约定俗成的,但数量多少并无规定,为炫富而购买大量黄金实在很不应该。

有网友直言,闽南一带确有婚嫁时戴黄金首饰的传统,但准备多少聘礼和嫁妆,新娘身上戴多少黄金首饰,完全取决于个人,与本地婚俗没有直接的关系,而不应该被贴上“天价嫁妆”“黄金新娘”的标签。

福建多地现“黄金新娘”:负债累累、棒打鸳鸯,多数人深恶痛绝

近几年,福州地区的长乐、平潭也出现了高嫁妆、高聘金,门当户对、强强联合大办奢华婚礼的现象。

在莆田市的东庄镇、忠门镇、北高镇,聘金、嫁妆也一样高得令人咋舌,据称这三个镇是莆田的“百万新娘”镇,嫁女儿聘金要价100万元甚至更多。“由于当地发展建材、黄金、民营医院产业,富裕家庭比较多,所以婚姻多数门当户对,聘金高嫁妆也高。”一名去年刚毕业的莆田籍大学生郑明明(化名)对记者说。

此外,福建另外一种“黄金新娘”现象的表现形式则是女方父母向男方父母要求高昂的聘金彩礼,并且逐年上涨,从几年前的几万元已上升到现在的十几万、二十几万元,有些地区甚至是要价三四十万元,给男方家庭造成了沉重负担,甚至不得不借上高额外债。

在龙岩、三明、宁德的一些农村地区,嫁女儿就和“卖女儿”没什么区别,甚至一些农村妇女见面聊天的话题就是“你女儿‘卖’了没有?”“‘卖’了几万元?”

在这些地区,和泉州“黄金新娘”(嫁妆多面子大,嫁妆少嫁到婆家受气多)不一样的是,谁家的女儿聘金彩礼收得多,就说明那家的女儿更值钱,似乎“更优秀”,娘家人也觉得更有面子。

前不久刚订婚的郑先生说,他和女友都是莆田本地人,男女双方父母商定后决定男方要给女方32.8万元聘金,他戏称“压力山大,以后要天天喝粥吃白米饭了。”谈到对此种风俗有何看法时,他说:“农村的风俗习惯我们无法改变,为了娶老婆我也只好认了,但是我对这种风俗深恶痛绝。”

“先借40万元,等到时候女方将聘金返还回来,我们马上还给你。”为了给儿子结婚,晋江人陈女士和丈夫一起来到朋友家中,希望对方能先借些钱给他们应急。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女方并没有将这些聘金返还,陈女士和丈夫就此欠下了40万元的债务。

“我就是一个活生生被拆散的例子。”网友“苏瓜瓜”在社交媒体上讲述自己的辛酸史。“我男朋友是晋江的,我们交往了7年。第3年时被他家人知道了,他家人以‘门不当户不对,且我不是本地人,风俗习惯不同’等理由,强烈反对我们在一起。4年后,我和男友被强迫分手了。”“苏瓜瓜”写道,“我相信这种被拆散的例子不少,这种‘习俗’真的会害苦很多无辜的情侣。”

看到“苏瓜瓜”的经历,有网友留言道:“我一个大学男同学是晋江的,家里生意做得很大,大学里交了一个女朋友,是我们班成绩很好又能歌善舞的一个姑娘。可是4年的感情也抵不过人家那边的风俗,最后也是悲剧收场,女的未嫁,男的却娶了个门当户对的。”

晋江网友黄先生说:“习俗固然应该尊重,但是陪嫁、聘金和黄金数量的多少,应该视家庭情况而定,要量力而行,而不应该盲目跟风、攀比。”

来自三明市的钟小姐认为:“这一切都源于重男轻女的思想,只把儿子看作是家里的延续,而女儿嫁出去以后就和家里瓜葛不大,所以有些地方会以聘金形式收取女儿的养老费用,而有些地方则以嫁妆补偿女儿失去的那份对家产的继承。这些做法都会削弱女儿跟父母的亲情关系”。

法官观点:聘金和嫁妆是传统习俗与现代婚姻制度的融合与妥协

“聘金和嫁妆是传统习俗与现代婚姻制度之间融合与妥协的结果。”厦门市海沧法院家事法庭庭长郭静认为,新中国成立前是男娶女嫁,家庭财产由男丁继承,出嫁的女儿不再继承家庭财产,所以在女儿出嫁时将家庭财产取出一部分作为嫁妆嫁到夫家,以体现娘家的财力和地位,希望出嫁的女儿在夫家获得较好的待遇,而出嫁后的女儿也不承担对其父母的赡养义务。

“现代的婚姻制度是男女平等,法律规定在家庭中男女无论婚否均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女儿即使出嫁时获得丰厚的嫁妆,仍不妨碍其对家庭财产的继承权。”郭静说,而且现代社会提倡女性独立,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其在夫家中的地位是由女性的各方面综合素质和能力而决定的,嫁妆的多寡仅在结婚初期起到一定的作用,而长期的婚姻生活仍需靠夫妻双方的理解、沟通、宽容、忍让,双方不断磨合,才能达到举案齐眉、琴瑟和鸣的境界。嫁娶时双方家庭给予年轻人一定的物质帮助,有利于小家庭的建设,但无需过分炫耀,因为物质财富不是幸福家庭的唯一保证。

郭静表示,在审判实践中,婚龄较短的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双方经常为聘金和嫁妆而争吵不休,围绕聘金、嫁妆的返还折价等问题,夫妻二人的离婚演变为两个家族之间的争斗。可见聘金和嫁妆并非无害。为了尊重传统习俗,适当的聘金和嫁妆也能表达家人的心意,但应考虑经济能力,无需攀比。

专家认为:超出自身经济能力的奢华婚礼不可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婚俗也在不断变化,带着明显的时代特征。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婚礼的最大特点是简朴,结婚时,亲朋好友同事一起热闹喜乐,新人分发喜糖;农村小伙有用独轮车娶亲的,姑娘的嫁妆就是被褥等简单日常生活用品。到了70年代,新人们开始置备手表、自行车、收音机,姑娘的时髦嫁妆则是缝纫机。到80年代,结婚开始置备“三大件”,从初时自行车、缝纫机、录音机到后期的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小伙迎亲也开始换上摩托车。90年代,开始流行租、借小轿车迎亲。2000年以后,普通家庭买房买车,婚俗既传统又现代,个性化色彩越来越突出。近年来,许多人就用自家轿车迎娶新娘了。亲朋好友祝贺新婚的礼尚往来,从送新人几尺布料、脸盆等简便的日常生活用品到送被单被面,当今,结婚礼的时尚做法是送“红包”,馈赠一定金额的“人民币”,既节约时间,又方便新人自主安排。

针对愈演愈烈的“黄金新娘”现象,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蒋月表示,近些年来,当地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发达,拥有巨额私人财富的家庭越来越多,嫁妆的种类变化大,价值稳步上升。新娘的装扮也越来越“贵气”。经媒体报道个别新娘陪嫁超亿的奢华婚礼之后,这一地区的特殊婚嫁习俗受到了较多关注。

蒋月说,女儿出嫁,婚礼豪华,嫁妆价值超亿,只代表小部分最富裕家庭的情况,不意味着当地家家如此,更非人人如此。其实,在其他省市或地区,最富裕家庭的子女婚嫁,其情形也应相差无几,所不同的是表达形式或习惯做法。一般家庭的青年结婚,置办各类财产和物品,其价值也有显著增长。这表明,百姓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新娘将黄金饰品统统穿戴在身上,既是图吉利,又表示其生活富足。贫穷时代新娘陪嫁8条、10条被褥,要分派几个劳力挑到夫家,然后整整齐齐地叠放在新床上,向来客展示;如今富裕的家庭或新娘则展示金银珠宝,也可以理解。

“结婚是人生大事,当事者或其家庭想方设法将婚礼办得隆重、热闹,是人之常情。”蒋月认为,中国人,都有面子观念,举办什么样的婚礼,馈赠哪些礼品,只要是家庭经济条件许可的,合乎情理的,谈不上炫富。至于邻里之间询问对方家女儿“卖了多少钱”,应是熟人闲聊之语,并不表示“买卖”之意。当然,若真发生买卖婚姻,当属违法,是婚姻法明文禁止的。若是超出自身经济能力而举债置办大量昂贵首饰或奢华婚礼,自不可取。今天,国人的生活越来越富裕,社会氛围越来越宽松,年轻人观念多元化,个性突出,无论对人或对事,宜提倡多些客观,多些宽容,多些礼让,多些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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