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流动人口:

你好!

感谢您对秋平市经济发展的贡献,谨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亲切的慰问和美好的祝愿!现在发表以下注意事项,请遵照执行。

1.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的县际(市、区)居住3天以上的人。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公安派出所确认后发给居住登记证。

2.流动人口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后,居住半年以上,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地,符合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办法规定申请居住证。申请《居住证》时,必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本人的照片、居住地址、就业、在校等证明文件。

3.房屋出租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流动人口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姓名、身份证种类、号码等基本情况,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派出所报告,敦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终止居住的,房屋出租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自流动人口离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派出所报告。

4.用人单位聘用流动人口的,应当自聘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解除或解除流动人口与劳动关系的,应当自解除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

5.从事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和从事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自介绍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派出所报告房屋出租人、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雇主、就业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

不遵守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法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流动人口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在居住地享有以下便利。

(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

(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三)按照有关规定交换和补充居民身份证。

(四)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

7.为了方便居住登记,秋平市公安局出台了两种居住登记方法。

(一)通过互联网自主注册“山东省移动人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www.jzz.gov.cn))。

(b)开始登记手机"码居"。流动人口无需外出,可以用手机扫描队列(QR)代码自助注册。另外,“在院子里居住”的不仅是流动人口,当地用人单位、租赁房屋所有者也可以通过Cual(QR)代码扫描,为员工、承租人申报居住登记。

最后,感谢您的合作。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秋平市公安局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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