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是政府采购的采购方法之一,买方可以委托集中的采购机构、社会机构或自己的组织,其困难在于如何识别合格的供应商。

使用邀请招标方式时,买方或采购代理公司应首先确认采购项目是否符合邀请招标条件,其次通过以下方式生成合格供应商名单,随机抽取3个以上供应商发布投标邀请书(1):(二)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的供应商仓库中选择。(c)买方的书面推荐。

如果采取第一种方法,买方或采购机构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如果采用第二和第三种方法,替代资格条件供应商的数量应至少是随机提取供应商数量的两倍。随机抽取是指通过抽签等方式,以能够保证所有资格条件供应商机会相同的方式选择供应商。随机提取供应商应由两名或多名买方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并形成与采购文件一起保存的提取记录。投标邀请书必须同时发送给所有被邀请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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