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记者郑晓慧梁思军通讯员岳书宪)最近从广东省税务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将正式实施,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仍为10%,《暂行条例》将同时废除。

与《暂行条例》相比,《车辆购置税法》主要在七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包括调整征收范围、取消最低计税价格、新增免税项目、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等等。

车辆购置税额恢复到10%

据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部部长郑超介绍,2018年是中国汽车市场28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堪称中国车市的寒冬,今年汽车市场形式依然非常严峻。为此,不少消费者认为国家将会出台新政策,例如购置税减半甚至取消,来刺激市场的回暖跟增长。

事实上,《车辆购置税法》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没有变化,仍为10%,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应税税率为10%。 也就是说,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俗称“购车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乘以10%征收车辆购置税,比如,纳税人在汽车销售4S店购买一辆发票金额“价税合计”113000元的新车,增值税税率13%,增值税税款13000元,剔除增值税税款的“不含税价” 100000元,则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是100000元,应交的车辆购置税税额就是10000元。

此外,新规还新增了退税条款。《暂行条例》没有列明退税条款,只是在《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中有规定,而《车辆购置税法》将退税条款从部门规章上升到法律级次。新法还强化了配合机制,规定税务机关和公安、商务、海关、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建立应税车辆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及时交换应税车辆和纳税信息资料。

价外费用不再算入计税价格

车购税法还取消了最低计税价格。《暂行条例》规定,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最低计税价格与有效价格凭证价格二者孰高,核定应纳税额。而《车辆购置税法》规定,一般情况,税务机关按纳税人申报的有效价格凭证价格核定应纳税额;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此外,计税依据仅包括全部价款,不再包括价外费用。

取消最低计税价格、计税价格不再包括价外费用,均将利好车辆购置纳税人。据华南区某4S店销售人员介绍,价外费用是指精品、装饰、加价提车等费用。以往价外费用也是需要征收购置税的,但在新规实施之后,价外费用就不用再缴税了。例如购买一台车价为20万元的SUV,购买精品花费28000元,其中精品费属于价外费用,按照《暂行条例》规定,车购税计税价格为(200000+28000)÷(1+13%)=201769.91元,车购税税款为201769.91×10%=20176.99元,而按照《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计税价格不包含价外费用,为200000÷(1+13%)=176991.15元,车辆购置税税款为176991.15×10%=17699.11元。同款车型,购置税减少了2477.88元。

对此,东风本田京恒店总经理邓生龙表示,“此前,增值税会包含在汽车的官方指导价中,在增值税降低之后,引发了一轮车企的官降。而汽车的购置税降低则更为直接的影响了我们购车应缴的税额。”

广东每年约有60万台摩托车不用缴纳购车税

与《暂行条例》相比,《车辆购置税法》在征税范围方面也做了调整。据悉,7月1日后购置150毫升及以下排气量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以及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起重机(吊车)、叉车等特种设备,不再需要申报纳税。

有数据表明,广东省平均每年仅摩托车就有约60万台被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约占同期应税车辆总量的20%,因此,一方面,60万名车主购置车辆不用缴交购置税,直接受惠3亿元;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将不需要为这60万名车主办理车辆购置税征税业务,大大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办税工作负担。

新能源汽车继续享受免税优惠

近年来,新能源车日渐盛行,此前享受免征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否继续享受免税优惠政策也成为广大车主关注的重点。广州白领张齐告诉记者,他打算近期购买一辆新能源汽车。“最主要是冲着免税去的,这对我来说是俩个月的工资了。”

对此,新规表明,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和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优惠政策将会继续执行。这对爱好新能源汽车的车主来说,免税红利暂不会消失。

此外,现行留学生回国购买国产小汽车免税、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带小汽车免税、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免税等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政策在国家没有公布停止前,都将按照原规定继续执行。

严厉打击“低开发票”行为

新规实施之后,国家将会严厉打击“低开发票”(发票金额低于实际购买金额)的行为。《车辆购置税法》取消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制度,不再以最低计税价格与有效价格凭证价格比对二者孰高来核定应纳税额,将按所购买车型对应配置的开票价纳税。

施行《车辆购置税法》后,通过车辆购置税管理系统,对车辆生产、经销等多环节销售价格进行全面采集、比对,重点监控评估销售企业的购销价格,大力强化风险应对,确保取消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后收入稳定。

据透露,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取消后,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机制将成为开展车辆购置税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抓手。金税三期系统按周自动采集每个车型的全国市场平均交易价格,作为税务机关判断纳税人车辆购置税申报价格是否偏低的重要参考指标。对于被判断为车辆购置税申报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依照征管法的规定核定征收;同时,税务机关可以对车辆经销企业进行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多税种联动评估检查。这样一来,纳税人虚假申报计税价格的可能性越来越小,车辆购置税征管风险越来越可控,4S店违规操作的成本将会越来越大。

此外,税务部门温馨提醒,2019年6月30日前(含)购置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征收范围规定的车辆,仍然需要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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