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更改车辆的标志,为爱车提高“身价”,不知道王先生为自己的虚荣心付出了代价。

日前,江宁谷里交警中队就处理了这么一起违法。

近日,谷里交警中队民警在正方中路往银杏湖大道路段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牌号为皖B的“宝马”轿车,特殊的车身与车头吸引了民警的注意,当即要求车主王某出示行驶证。民警发现该车方向盘上的车标为“骏捷”,经查行驶证显示的确为骏捷,而且已经过检半年。在事实面前王某承认是为了风光买来车标擅自改装的。

根据《机动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私换车标是违法的,个人改标的车辆在车辆年检时是不能通过的。民警当即对王某处以罚款500元,扣留行驶证的处罚,且因车辆过检上路对其进行扣3分罚款200的处罚,责令驾驶员恢复原来的车标,领回行驶证后去年检。

随便改车标并非个案。麒麟中队日前也处理了一辆“宝马车”,经过调查,该车实际上是重庆力帆,车主是做小生意了,为了面子,便将其外观改成了宝马车的样子。“除此以外,随便更改车漆颜色,也是不允许的。”汤山中队日前处理了一起亮红色的小轿车,民警查处中发现,该车登记备案的是白色的车子。“因为车漆旧了,我就改了颜色。”车主称。交警提醒,更改车辆外观,必须到车管部门登记备案。

通讯员 沙学祥 蔡蕾 夏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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