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大力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同时,林区交通警察大队全体民警认真落实了市政局、分离领导层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治理交通违法的要求,加大了对相关卡相关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但仍然是侥幸者的任性。

12月21日上午9时左右,一辆悬挂冀J725WX的黑色宝马轿车在106国道缉查布控卡口经过时,因该车存在使用伪造号牌的交通违法嫌疑,引起缉查布控卡口系统报警,大队指挥中心立即通知鄚州公路巡警中队进行拦截,车辆行进至鄚州检查站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扣。随后鄚州中队民警将驾驶员连同车辆一起带至任丘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队。

经询问,当事人名叫李某,年龄45岁,任丘市于村乡人,所驾驶车辆为2013年购买的二手车,原号牌为浙H*****,查扣时所悬挂的号牌是自己通过网络购买。

违法处理中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驾驶人李某罚款2000元,收缴伪造号牌,并于12月21日对其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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