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自动驾驶汽车,如果发生事故,应该由谁负责?有人认为司机应该负责,有人认为提供自动驾驶的汽车企业应该付钱。

自自动驾驶汽车上路开始,这种争论就没停过。甚至连各国法规也没有深入触及这个灰色地带,但有这样一家车企却率先采取了行动额。

奔驰第一个吃螃蟹

近期,据外媒报道,奔驰宣布对旗下配置L3级自动驾驶系统Drive Pilot的车辆运行承担法律责任。这意味着,车主一旦在使用该系统时发生车祸,奔驰将承担责任。一石激起千层浪。

根据汽车行业一致认同的标准,L0-L2出现车祸是驾驶员的责任,L4-L5则是系统的责任,L3 级别的自动驾驶可以说是自动驾驶的灰色地带。一般情况下,L3级如果出现车祸,在法律上,车企保持三不一说,不主动宣传自动驾驶等级,不拒绝自动驾驶称呼,不对自动驾驶事故负责,凡是自动驾驶的问题以后再说。

而奔驰突然宣布对L3驾驶负责,究竟是为什么?这样一声吆喝,就能打破消费者对L3级自动驾驶的疑惑吗?在“自动驾驶”事故中屡有前科的特斯拉、造车新势力蔚来、小鹏是否会跟进?

象征意义大于产品意义

在一群以“不主动、不拒绝、以后再说”在模糊化自动驾驶责任的车企中,奔驰这样表态,堪称清流,不过仔细看来,其象征意义远远强于产品意义。

依据国际安全要求 UN-R157《自动车道保持系统》,德国联邦机动车管理局(KBA)于去年年底批准了奔驰L3级自动驾驶系统Drive Pilot上路。

率先应用L3级自动驾驶技术的车型分别为新一代S级及EQS,价格分别约为92万元-178万元,以及108万-152万元,非平民可触及。

华丽的价格背后,是一串让人后背发凉的使用条件。该负责声明规定,奔驰的L3级自动驾驶只能在高速公路上以60公里/时以下的速度行驶。

这一条件规避了复杂城市路况,同时规避了高速驾驶条件下的恶性事故。以此类推,在中国的城市路况,也可以实行L3级别自动驾驶,可以限制在城市高架路面上以20公里/时以下的速度行驶。不过根据最新的交通法规,龟速行驶也属于违章。

此外,对于突发情况,奔驰也要求颇多。称一旦有意外情况,系统发出警告,驾驶员需要10秒钟接管。如果驾驶员没有对警告做出反应,车辆会自行停车以防止发生事故。此外车门也不会上锁,以允许救援人员进入车辆。

奔驰借此来炫技,彰显自己在自动驾驶领域的优势,但考虑到L3级别自动驾驶给消费者带来的惊喜有限,消费者更担心自己成为奔驰L3级别自动驾驶的小白鼠。

面对奔驰要对L3级自动驾驶系统车负责的言论,有网友表示,“奔驰这算盘打得真好,哪怕出了车祸,也是自己出钱,消费者出命。”

自动驾驶:理想丰满,现实骨感

消费者之所以这么焦虑,主要是此前自动驾驶的宣传有多么丰满,现实就多么骨感。驾驶中最重要的“安全”属性,在激进的自动驾驶运动中被频繁质疑。

2016年,在中国京港澳高速上,一辆在“自动驾驶”状态下的特斯拉撞上一辆道路清扫车,特斯拉司机死亡。特斯拉也承认,车辆案发时处于自动驾驶状态。

去年8月12日,31岁的福建籍蔚来ES8车主在高速上追尾前方工程车后,不幸去世。据其朋友透露,事发时林文钦启用了蔚来汽车的自动辅助驾驶功能。

去年9月,一辆小鹏P7在高速公路上追尾了一辆货车,车主随后脑震荡住院,据称事发时打开了NGP自动驾驶功能,而小鹏P7看到前方大货车时,并未明显减速,直接撞向了大货车。

在国外,2018年3月,Uber的一辆自动驾驶汽车在美国撞上一位过马路的女性,导致其死亡。当年,一位苹果工程师在特斯拉Autopilot系统开启时却未能识别障碍物,车祸身亡。而这两项判决都是企业无责,法院称,这种“自动驾驶”不能取代人工目视而且驾驶员在车辆行进过程中必须保持对汽车的始终控制。

报告显示,2014年至2018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处于“自动驾驶”模式下的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共发生了38起事故,而造成事故的原因,大部分是由于驾乘者过于放心的把车辆交给“自动驾驶”系统。

正是这种模棱两可的“自动驾驶”系统,把驾乘者引入歧途。而这也说明,随着L3级自动驾驶汽车或者打着“自动驾驶”旗号的车型逐渐获批上路,系统和人责任划分问题变得越来越迫切。

法律仍是盲区

如何厘清驾驶者与自动驾驶系统开发单位的过错,目前中国、美国的法律都还没有明确规定。

在今年的两会上,多位两会代表都建议对自动驾驶的责任划分做出规定。上汽集团董事长陈虹建议,制定人类驾驶员与“自动驾驶系统”的责任划分标准规则和处置机制,并建议建立“自动驾驶系统”的等级评价认证体系和准入机制。

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则建议,增加“智能驾驶汽车应当安装关键数据存储黑匣子或关键数据云端备份”的强制性规定,以确定交通事故发生时控制车辆的责任主体是驾驶人还是智能驾驶系统,并在现行交通事故归责的基础上,增加由系统控制智能驾驶汽车时认定交通事故的有关法律规定,明确智能系统责任由生产者承担。

而在具体的法律法规落地前,考虑到人机共驾的复杂情况,包括沃尔沃、福特、百度、长安、广汽这些企业甚至直接表示放弃L3,直奔L4而去,毕竟自动驾驶出了事故,产生的诉讼难以应付。

写在最后

在此,我们发出倡议,各大车企在推广自动辅助驾驶或者“自动驾驶”时要保持克制,起码把使用条件说清楚,不要误导消费者把这些还不成熟的技术简单粗暴地等同于“自动驾驶”,从而做出危险动作,为他人和自身带来安全隐患。

而作为普通车主与行人,小志认为,还是不要太过于轻信汽车制造商带着某些目的宣传,毕竟生命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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