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表示,为了促销活动,将向家具和建筑材料消费在5000韩元以上的顾客发放一次抽奖权抽奖,并提供价值20多万韩元的华川宝马x1汽车使用10年的机会。

由于上述抽奖式巨奖销售的行为,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海口市秀英区工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人民币10万元决定。

海口市工商局近日公布了多起典型案例,其中,海口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案名列其中。据了解,2017年12月29日,海口秀英区工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海口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02号居然之家大门口进行抽奖式有奖销售宣传,宣传的内容为“年终奖宝马”。海口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行为,涉嫌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项的规定。

经立案调查,海口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开始在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02号居然之家大门口及大厅进行“年终奖宝马”抽奖式有奖销售宣传,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涉案的奖品为华晨宝马x1汽车的10年使用权。

经工商执法人员调查举证,海口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17年12月19日对外宣传,凡是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居然之家购买家具、建材消费满5000元人民币以上的顾客都发放抽奖券抽奖一次,抽奖的奖品是华晨宝马x1汽车10年使用权。

2017年12月31日下午,海口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居然之家开展现场抽奖活动并公布抽奖结果。经该公司证实,现场全程参与抽奖的人员是商场顾客及公司的工作人员,奖品已经由中奖人蒋某某使用并签订了《中奖车辆十年使用权协议书》。

经查,涉案奖品为华晨宝马x1汽车,是向海南宝翔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的,经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华晨宝马x1汽车10年使用权价值为22.9058万元,远远超出法律规定的5万元,海口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属违法行为。海口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向工商部门作出陈述和申辩。

工商部门认定,海口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抽奖式巨奖销售的行为,属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项“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之规定,决定对海口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万元上缴国库。

盘点近期因违法《广告法》而被处罚的公司

产品宣称采用“最先进”技术海南叶氏食品公司被罚20万元

海南叶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珠江面”外包装上宣传“采用国内最先进的全自动低温干燥技术加工而成”,违反了我国《广告法》和《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目前,海口市秀英区工商局已经作出对其罚款20万元的处罚决定。

虚假宣称可在线交易外汇海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两会员单位各被罚50万元

海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货币兑换电子预约业务没有得到银行授权,更没有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备案,不具备外汇在线交易资质。然而,该公司多家会员单位宣称“交易中心外汇业务通过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备案申请,同时拥有了代兑点·兑换点资质,获准开办在境内开展外汇兑换业务”、“可以提供24小时外汇在线交易服务”等内容。7月14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工商局了解到,海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两家会员单位:海南汇邦外汇资讯有限公司和海南聚鑫鼎汇实业有限公司因上述违法行为分别被处罚50万元。

海南华美医学美容医院广告断言功效和安全性被罚款10万元

7月13日,南海网从海口工商局了解到,海南华美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在其官网发布带有表示功效、保证安全性的断言和保证,被工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10万元。

据介绍,今年3月14日,海口市工商局秀英分局接到市工商局转来的举报信,举报海南华美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其官网发布:“吸脂减肥是通过皮肤的小切口进入皮下,将局部堆积的脂肪组织吸出,减少脂肪绝对数量,是当前最快、最有效、最具针对性的减肥方式。”“超高存活,安全保障,采用3L3M分层注射技术,术后存活率高达85%以上,真正降低了手术伤害。”等医疗广告的内容,涉嫌违反我国《广告法》第16条和第46条的规定,为了进一步了解案情,经报上级批准后对当事公司立案调查。

资料图

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海南恩祥新城有限公司被罚1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显示,海南恩祥新城有限公司因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被罚1万元。网络截图

7月13日,南海网从海口工商局了解到,今年5月上旬,海南恩祥新城实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预售证的情况下,违法发布房产广告受到海口工商部门处罚。

据了解,今年5月8日,海口市工商局公平交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执法人员根据省工商局移交的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发现海南恩祥新城实业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发布“中国企业品牌500强恩祥地产再造梦想大城……”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经报上级批准后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盘点:海南近期对14家房企与中介机构作出处罚

经查,海南恩祥新城实业有限公司与XX公司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委托XX公司在海南某广播发布“恩祥新城为您半点报时:中国企业品牌500强恩祥地产再造梦想大城。北大附中、附小首入海南,落户恩祥新城……”等内容的恩祥新城房地产广告。

广告约定播出时间2018年4月15日-2018年4月24日。不过,执法人员发现,上述广告发布之前及发布期间,海南恩祥新城实业有限公司并没有取得恩祥新城房地产项目的房屋预售许可证。

今年5月23日,海口市工商局秀英分局向当事人送达海口市工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海工商处告[2018]105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海口工商部门认定,海南恩祥新城实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5条:“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规定,属于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

海口工商部门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21条相关规定,除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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