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记者戴天骄秀时英。
刚刚花34万韩元购买的奔驰新车
还没有端茶
4S店收到前面板的附件坏了的通知。
.
新民晚报& amp# 039;上海时刻& amp# 039;这个参展了
最近,市民王雯在金云路中胜星梅赛德斯4S店遇到了这种糟糕的心情。
面对王小姐的退车请求,4S店工作人员提出了包括“免费更换”“赠送配件”“减免保费”等诸多“解决方案”,但不同意退车。
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未就后续处理方案达成一致。
金运路的中升之星奔驰4S店
王小姐介绍,4月4日,她在这家奔驰4S店购买了一款奔驰CLA200轿车,共支付34万余元。4月8日,该车通过了PDI售前检测。没想到,就在4S店为其代理上牌后,她被店方通知,车子前围板有配件断了……
王小姐感到不可思议,明明售前检测已认定车辆完好,为何又有新问题?
王小姐到店协商才知道
该车实际是一辆“拍卖车”!
4S店销售人员表示,所谓“拍卖车”是指奔驰方面每季度反馈给经销商价格相对优惠的车型,而这些车型可能用于过展示或试驾。
- 王小姐表示这一切自己事先并不知情,当初购车时,这辆车在合同上注明的也是整车进口新车,她认为4S店方面欺诈,要求退车并退还所有费用。
- 而4S店则告知王小姐,该车已完成上牌,无法退车,同时又与王小姐“协商”维修记录不记入车辆信息。
律师:
4S店的做法涉嫌欺诈!
今天上午,新民晚报记者陪同王小姐再次前往该4S店。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当初在签订购车协议时,4S店确实未告知事主车辆属于“拍卖车”,但系统显示,该车是新车,无维修记录。对于王小姐的退车要求,销售人员先表示车已上牌,后又改口称,无法确定车辆是否符合退车标准。
业内人士指出,4S店与王小姐协商维修记录不录入系统,不排除是为了在王小姐退车后,重新销售该车时,打上“无维修记录”的标签。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白耀华认为,在消费者尚未提车的前提下,其退车诉求合理。4S店的做法也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涉嫌欺诈。
对此,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也持同样看法,刘春彦表示,4S店方面的做法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即便消费者已提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也可以要求退货。
(王雯系化名)
编辑:施雨
1.文章《又是奔驰!上海姑娘34万买的“新车”竟是“拍卖车”!还没提车配件就断了……》援引自互联网,为网友投稿收集整理,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点击页脚联系方式。
2.文章《又是奔驰!上海姑娘34万买的“新车”竟是“拍卖车”!还没提车配件就断了……》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相关推荐
- . 现代买票为什么带上携程保险
- . 潮阳怎么去广州南站
- . 湖南马拉河怎么样
- . 烧纸为什么到三岔路口
- . 百色为什么这么热
- . 神州租车怎么样
- . 芜湖方特哪个适合儿童
- . 护肤品保养液是什么类目
- . 早晚的护肤保养有哪些项目
- . 女孩护肤品怎么保养的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