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晚报》(融媒体记者/王辉)从2021年12月16日开始,天源区大江官邸小区的文老师和其他几位业主在车辆自燃导致停车位受损后没有维修。

保险公司和物业公司就维修的款项和责任划分争执不下。

2021年12月16日2时53分,大江观邸停车场,牌号湘B6xxx2的一台宝马318i汽车发生自燃,由于扑救不及时,旁边有数台车(一台马自达CX-5、一台比亚乔维斯帕150冲刺摩托车、一台东风日产逍客、一台奔驰E300L和一台马自达睿翼)同时被烧,直接经济损失为33万多元。天元区消防大队给出的报告认为,宝马318i的车子电瓶发生事故导致火灾,事故原因不存在疑义。

由于宝马318i在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故而宝马车失火殃及池鱼的赔偿责任,则由该保险公司赔偿。半年过去了,对于车主的部分直接损失,太平洋保险赔偿到位了。但火灾引发的车位损毁的连带损失,太平洋保险认为,由于大江观邸的消防设施年久失修,导致了火灾发生后,没能及时起到应有的灭火和阻断火损扩大的功用,与大江观邸的物业公司就这部分损失发生了纠纷,于是,这部分赔偿一直没有到位。

记者就此采访大江观邸小区物业公司的刘胜和太平洋保险的事故处理负责人刘兴旺。从采访中得知,就火灾毁损部分物业的维修,物业公司聘请的第三方造价机构报价是60多万元,而太平洋保险这边的造价是20多万元,双方的分歧有三倍之多。物业公司称,既然保险公司造价只有20多万,那就请保险公司聘请人来做这个工程,但保险公司则认为,维修是物业公司的业务范围,他们只负责按责任比例,对最后的工程结算负责。

为了解决双方分歧,物业公司于上周到了保险公司进行协商,但协商未果。为此,太平洋保险上周还到了天元区法院,希望法院出面,从他们的报价库里随机挑选一家机构,对该维修工程费用进行评估。最后法院建议双方再进行一次协商,不行就让保险公司提起法律诉讼,法院依法进行调解,尽快确定造价和双方的责任。

【来源:株洲新闻网_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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