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晚上9:30左右,夜风吹过,凉意掠过,余某开着广东C5 R5白色本田轿车载着妻子从红旗镇三板村家前往湖心路附近的工地准备领工资。

余某沿藤山一路西往东方向行驶,当行驶到红旗中学路段时,突然看到前方车辆缓行,还有一抹荧光黄色,他不禁与老婆面面相觑,两人的脸色都渐渐沉了下去:糟糕,遇上交警!

余某的车越开越慢,在车内不停祈求交警不要查他。然而,怕什么就来什么,只见交警直直地走向本田小车,示意他配合检查。

车窗刚降下,车内就飘出若隐若现的丝丝酒气,快速检测棒也亮了起来。

随后,余某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1mg/100mL,酒后驾驶。听到需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进行登记,余某脸色变得更差了。

金湾交警大队黄警官再三追问,他才支支吾吾地说;“没有、没带驾驶证。”还表示连身份证号码都不记得了。果然,黄警官对余某进行人脸识别,系统显示余某连驾考都没报过,无证驾驶实锤了。

余某没想到一下子就被识破,只好无奈地承认,并急急忙忙催着老婆赶紧把车开走。警官们却转头看向女子的鞋——是拖鞋!

女子瞬间冒火:“我就是因为今天穿拖鞋了……都怪你都怪你!”

经了解,余某,31岁,是包工头。当天下午三点多,余某与一帮好友在红旗镇三板村吃饭,大家边吃边喝酒,余某就喝下好些白酒。

到了晚上9点多,余某接到老板消息可到湖心路附近的工地结工钱,于是他想赶紧去领钱给工人发工资,大家好回去过年。

但余某刚准备出发,又想到家里“新来的小车”,心里直发痒。原来,这辆本田小车是一个朋友分期付款买的,因为刚好朋友要回河南老家过年,便将车放在余某家里代为保管。

余某想着朋友的车,借用一下也没关系,那样去工地就方便多了。老婆领驾驶证才几个月,技术一般般,而且又穿拖鞋。自己虽然没有驾驶证,但是开过拖拉机、也开过一些机械车,原理是一样的并不难,还是由自己开车比较快一点。

余某便载着老婆开车出发,没想到工资还没到手,半路就遇到交警查车连吃两张罚单。还有,朋友让他代为保管爱车,他却开出去闯祸了,这下怎么跟朋友交代呀!

由于余某酒后、无证驾驶,被依法处以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黄警官对余某及其妻子进行安全教育,劝诫他们不能触碰法律、安全的底线,夫妻亲人之间更应互相督促,生命仅有一次,侥幸心理终惹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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