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郭老师解释说,自己的宝马汽车在事故中于2019年10月在南京市浦口区德通胎儿汽车修理厂更换了2盏车灯。当时,制造商承诺使用工厂零部件,但电灯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左侧车灯不亮。(大卫亚设,Northern Exposure)。

郭先生到4S店对车辆进行了检修后,4S店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之前更换的左侧大灯根本就不是原厂件。于是郭先生找到汽修厂讨要说法,但对方却不认账了。

郭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这辆宝马汽车因为曾经发生追尾事故,导致左右大灯、前挡风玻璃、水箱、引擎盖等部件受损,2019年10月28号,他将车子开到南京市浦口区德通泰亚汽车修理厂进行了维修,由于部分配件用了原厂件,维修价格也不便宜,一共花了五万八。汽修厂当时向他担保,车辆大灯肯定是原厂配件。

2021年10月份,郭先生发现,之前在汽修厂更换过的左前大灯突然不亮了,于是将车子开到4S店进行了检修,4S店的检修结论是:左前大灯不是原厂配件,造成短路发生损坏。为此,4S店还进行了反复比对并出具了报告,而且加盖了公章。

于是,郭先生拿着这份检修报告找到了德通泰亚汽修厂,但汽修厂坚称,自己给郭先生使用的配件,就是原厂件。一位负责人认为,4S店不是专业的检测机构,他们出具的检修报告并不具有权威性。

记者了解到,南京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泰山分局已经受理了郭先生的投诉,德通泰亚汽车修理厂也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车辆大灯的相关进货票据,从进货票据来看,出现问题的左大灯编号和保险公司定损单上的配件号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正在进行调查。

从德通泰亚汽修厂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进货票据来看,郭先生更换的车辆大灯,供货商是南京高力汽配城的南京永泽汽配店。在南京永泽汽配店,记者出具了汽修厂提供的进货票据,负责人表示,2019年11月份,德通泰亚汽修厂确实从他们这里采购了一批宝马X1配件,其中就包括车辆的两个大灯。

那么这两个大灯究竟是不是原厂件呢?南京永泽汽配店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供给德通泰亚汽修厂的大灯,是在市场上流通的原厂配件,保证和4S店的大灯出自同一生产厂家,但两者还是存在一些区别的,那就是这种大灯没有贴4S店的标识,无法在4S店进行索赔。

郭先生维修的大灯,供货商南京永泽汽配店认为是原厂配件,但维真验车司法业务鉴定技术总监何仕良告诉记者,供货商所说的市场流通件,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原厂件,只有4S店贴标的,才是原厂件,所谓的市场流通件,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副厂件。

维真验车司法业务鉴定技术总监何仕良指出:一般来说,市场流通件和原厂件虽然是同一厂家生产的,但是,厂家一般都会把质量最好的A货供给4S店,把质量次一点的B货、C货供给市场,所以市场流通件和原厂件的质量是不一样的。何仕良表示,消费者购买汽车配件时,最好让商家开具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使用的配件究竟是原厂件还是副厂件,如果有疑问,可以据此寻找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以便后期维权。

对于消费者郭先生来说,当初德通泰亚汽修厂拍着胸脯承诺,他们使用的都是原厂件,可从记者调查到的情况来看,汽修厂之前给郭先生修车时更换的大灯,包括其他一部分配件,都有可能不是原厂件。如果市场监管部门检测报告出来后情况属实,那么这样的行为就已经涉嫌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能够尽快将此事查个水落石出。

(来源:江苏公共新闻频道/关玮玮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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