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开车的时候,突然前面冒出一只狗,不小心撞到了狗,该怎么办?要承担责任吗?一般来说,汽车打狗责任的划分取决于司机和狗主人的过错程度。

车撞狗责任如何划分?

如果车辆正常行驶,而狗没有栓牵引绳,可以认定是狗主人没有尽到对狗的保护责任,这种情况下引发的事故,应当由狗主人承担责任。但如果车辆驾驶人有违规行为或过错的,则根据驾驶人和狗主人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各方责任。

典型案例

隋某带领自家小狗在超市门前散步,李某驾驶一辆小型车将小狗(在人行道上)撞成重伤,经过宠物医院诊断:狗狗肠子部分坏死截掉,膈肌,肺部,膀胱都有不同程度损伤,经过医生的手术暂时保住性命,但是因为创伤太过复杂还需二次修复,所产生的手术费、治疗费用已达6500余元,隋某事后多次电话联系李某协商,对方不配合解决,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李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隋某认为该路段属于地形特殊拐弯处,而李某并没做到观察路面情况,在周围路人的大声呼喊下也没有停车立即查看,而是加速前行。而李某辩称,路是马路,原告的狗没牵绳,他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了,是隋某敲其车窗,其下车后打110报警,并报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说没牵绳拒赔。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本案中,隋某作为动物饲养人,在车辆通行的道路上遛狗时,未系犬绳,未尽到对动物的照顾和管理义务,导致小狗被撞受伤,而李某驾驶车辆行驶时,无证据证明其有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其对于小狗受伤的后果无过错,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判决驳回隋某的诉讼请求。

温律说法:

对于车撞狗的事故的责任划分,应当按照各方过错责任来认定,特别是《动物防疫法》实施之后,明文规定了遛狗应栓狗绳,遛狗不牵绳,已经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如果车辆正常行驶无违章行为或过错的,而狗主人未栓狗绳,则应由狗主人承担全部责任。而如果狗主人未栓狗绳,车辆驾驶人有违章或过错的,则按照各自过错程度进行认定。

作者:温霏霏 律师

编辑:金毅 律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