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是大宗消费品,也是非常复杂的商品,所以一方面消费者对问题的容忍度较低,另一方面必然会出现这种问题。

一旦中招,厂商和消费者都会本能地充分利用规则为自己争取利益,而消费者往往是弱势一方面,所以才会出现“车顶维权”这种过激行为。要改变这种情况,必须用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于是有了“汽车三包”。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下简称新版“汽车三包”),该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变化最大的有两个方面:一是增加了电动车的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专用核心部件故障的“包修、包换、包退”的相关规定。二是将7日内退换车问题落到实处,即开票或交付之日起7日内有质量问题即可要求退换(两者不一致以交付日为准)。

举个例子:如果你买了一辆车,燃油车的发动机和变速箱等核心零部件,电动车的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核心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在7日内消费者可以直接要求退换车,类似以前出现的“奔驰漏油”这种情况,双方就不用再扯皮了,消费者也不必“车顶维权”了。

此外,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也可以要求退换车。也就是说,像“刹车失灵”这种问题,如果确实是产品质量问题,在60日或3000公里内都可以要求退换车。

按照新版“汽车三包”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在“三包”有效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也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车。

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2、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4、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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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汽车三包”主要变化共16条,具体如下:

1、三包适用范围增加皮卡。

2、三包的范围是中国境内销售。

3、三包明确了进口车进口商的责任。

4、三包适应新的销售代理模式。

5、家用汽车产品不能包邮。

6、三包删除了信息保密要求。

7、三包凭证的规范和细化。

8、三包有效期自交车日开始。

9、汽车三包不需要证明“我是我”。

10、增加电动车的三包项目。

11、修车的备用车和补偿从第六天开始。

12、三包的7天内退换车的规定落地。

13、三包退换车维修时间降到30天或4次。

14、退车要赔装潢。

15、退换车的使用补偿系数低于0.5%。

16、车主自主店外维修保养是符合三包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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