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肉植物在网络上走红,被网友誉为“萌宠肉肉”,售价最高达上万元。其国内市场需求广阔,仅淘宝网就有数千卖家、数十万条网络销售信息。

多肉植物早期风靡于日本、韩国等,目前欧美等国也已形成了较成熟的培育产业,其植株在品系、形态、色泽等方面较国内优异,吸引了国内大批“发烧友”购买这些进口品种。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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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肉植物为何易被扣留?

很多时候大家只知道海关会扣留多肉植物,但却不明白为什么要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4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中有明确规定,禁止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入境。

实际上,只有通过正规的国际贸易申报进口的多肉植物,经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严格的风险评估和检疫审批才能进口。

国家质检总局发出的《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风险预警表》,其中明确各局要加强与海关、邮政等部门的合作,积极争取进驻查验,建立防控协作机制,切实提升执法把关效能。

因此,海关会扣下行李物品或邮寄包裹中的多肉植物,并将其移交至检验检疫部门。

风险大在哪?

我国对引进国外的种子、苗木以及其他植物繁殖材料实行检疫审批规定,且需提供输出国官方植物检疫证书。这是因为植物繁殖材料携带危险性疫情风险特别大,通过农业部门检疫审批,对我国没有分布而某个国家或地区已发生的重大病虫害,在检疫审批单上予以明确标注,禁止其随植物繁殖材料进入我国。

同时,通过输出国官方严格的检疫,保证不带我国关注的重要检疫性疫情,并出具植物检疫证书给予承诺,目的是确保进口安全,这也是国际通用做法。

此外,我国对进口国外的植物繁殖材料还实行指定进境口岸的制度,对具备条件的口岸需经过国家质检总局严格的考核,符合要求后方可批准。

例如,江苏检验检疫局就曾从非法进口的多肉植物中截获多种有害生物,如全国首次截获的重要危险性害虫石蒜绵粉蚧、检疫性病害根结线虫,以及滑刃线虫、锈病、斑点病等。这些病虫害一旦传入我国,将对我国的农林业造成巨大的威胁。

多肉植物的繁殖性很强,有些只需要一片叶子就能完整繁殖,如果保存不当或随意丢弃,可能会造成多肉植物到处扩散,极有可能演变成外来入侵物种。如大家都知道的水葫芦,由于引进失败,造成现在一到季节黄浦江上就泛滥,影响了当地水域正常生态。

检疫规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农业部和质检总局1712号公告)规定,禁止携带和邮寄多肉植物等植物繁殖材料入境。

如果相关人员能够提供我国农业部门的《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和国外官方的《植物检疫证书》,可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引进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但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在京单位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应当向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因此,多肉植物进境时,收货人需事先到所在地农业行政部门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检疫审批的,按照《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6号)和《进出境邮寄物检疫管理办法》(国质检联[2001]第34号)规定,应当申请补办。

检疫部门如何查和检?

多肉植物多是通过邮寄途径入境,针对这种进境邮件,检验检疫人员首先通过X光机、检疫犬及其他方式进行检查。发现多肉植物,检验检疫人员与邮政人员共同开拆包检查。

收件人需要提供《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和《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提供相关单证的,应当在截留期限内补交单证,未能补交有效单证的,作限期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多肉植物属于极易传带外来有害生物的高风险产品,检验检疫人员除进行现场检疫外,对于手续齐全的邮寄进境多肉植物仍然需要按照有关规定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送实验室进一步检测有害生物,检验检疫人员开具截留凭证。

经检疫合格的放行,检验检疫机构在邮件显著位置加盖检验检疫印章放行,由邮政机构运递。

不合格的作限期退回或销毁处理。作退回处理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有关单证,注明退回原因,由邮政机构负责退回寄件人;作销毁处理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有关单证,并与邮政机构共同登记后,由检验检疫机构通知寄件人。

无法提供《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和植物检疫证书的进口多肉植物,检验检疫部门一律作非法入境处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予以截留,作限期退回或销毁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如何处罚?

分析近年来检查的情况,非法邮寄多肉植物的行为可谓“五花八门”,有的确实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无意间违规,有的明知国家禁止携带和邮寄入境,却抱着侥幸心理,有意闯关,有的故意隐报瞒报邮寄运单信息,写成玩具、衣服、食品等品名,想蒙混过关,有的不断更换收件人姓名和地址,但手机号码却是同一个人等。

对因不了解法律法规,初次违规的行为,给予教育和警告;而对多次或者甚至故意违法的携带人或收件人,检验检疫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和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处以500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

下面,小编就给大家

呈上“肉肉”进口的全流程,

绝对让你一图读懂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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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肉”进口全流程

文: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殷连平

天津海关归类分中心 洪静

上海海关 龚志萍

南京海关12360

制图:卫昊

编辑、发布: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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