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到2018年底,烟台市将淘汰4102辆排放标准为国家2以下柴油货车。对淘汰范围内的国家2以下柴油货车,不进行变更、转移登记,督促限期取消登记。

据悉,为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加快高污染、高排放国2以下柴油货车的淘汰速度,促进全省空气质量的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了010-300。

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部长所民警武德浩对记者说,根据规定,烟台市目前有4102辆货车符合这一标准,到2018年底,排放标准将被淘汰为国家2以下柴油货车。对于淘汰范围内的国家2以下柴油货车,市交通警察部门不进行变更、转移登记,敦促限期进行注销登记。对于强制报废标准和检查有效期到期后连续三个检查周期内未收到机动车检查合格标志的车辆,敦促机动车所有人按期办理注销登记,并通知销毁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对所有淘汰车辆向社会发布公告,按期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处理,宣布标志无效,将车辆信息输入交警指挥平台进行动态调查。

同时,高污染、高排放柴油卡车限制区的划定将加快,根据既定卡车和12吨以上的国内4排放标准柴油卡车限制区,对国家2以下柴油货车实行限制、禁止管理。烟台市集中打击国家2以下柴油货车的非法运行,严格查处国家2以下柴油货车的“黑烟”、禁止入侵等违法行为。利用城市出入口监控,对违反禁行规定的车辆实施捕捉证据,依法查处。同时,加强汽车安全技术、综合性能检测、环境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严格的汽车检测过程管理,从2019年1月1日起,对淘汰范围内的国家2以下柴油货车不进行检测、检查。

车辆淘汰过程

向汽车回收企业销售汽车时,必须携带汽车所有人身份证,并提交汽车登记证、号码牌、驾驶执照。

汽车回收企业必须确认和拆卸汽车,向汽车所有者发放《山东省国二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烟台市车辆回收利用场所

1.烟台万通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地址:雷山区经济开发区飞龙路17号,电话:6811224。

2.广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烟台开发区开封路8号,电话:69770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