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师花了50万元买了一辆二手车,三个月后才想起去办理转移手续,结果发现车辆被法院没收了。

1月27日,铁西区人民法院公布这起典型案件,提醒广大市民买卖二手车时最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50万元买的车被查封了

去年1月25日,张先生和刘先生签订了一份车辆买卖协议,花费50万元购买刘先生的途锐越野车。当日,张先生便将钱款交给刘先生,刘先生将车辆和所有手续交给张先生。当时,张先生因为有事儿,并没有急着和刘先生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三个月后,才想起要去给车辆办理过户手续,结果车辆已经被铁西区人民法院给查封了。

原来,因为刘先生欠钱,债主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张先生向铁西区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车辆在被查封前已卖给了自己,该车应属于自己的财产。

法院驳回了张先生的异议。随后,张先生又将刘先生和债主起诉到法院,要求对车辆予以解封,并承担诉讼费。

没及时过户无法解封

铁西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车辆登记所有权人为刘先生,虽然张先生称与刘先生签订车辆买卖协议并已交付完毕,但在交易完成后近三个月的时间里,张先生和刘先生并未对该车办理过户登记,而且张先生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车辆实际所有人为张先生。

在未办理车辆过户存在正当理由的前提下,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法院据此驳回张先生提出的保全异议并无不当。

买卖二手车要及时过户

铁西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张东波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买卖机动车未办理过户手续,人民法院对车辆档案进行查封后产生的纠纷。现实生活中,因机动车买卖后未办理更名过户而产生的纠纷较多,如发生交通肇事后的赔偿问题、被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的权属问题等。

机动车作为特殊动产,其物权的确定,不以买卖为准,而是登记为准。张东波建议市民买卖二手车时,一定要先查清车辆是否被抵押或被查封,然后再进行交易。交易时,最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只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法院仍有权查封、扣押、冻结。只有在买家已经支付了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且自身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法院才不能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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